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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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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篇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1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立即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现将近期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国庆中秋双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

重点检查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观光车等特种设备,对辖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观光车实行全覆盖检查。以各风景名胜区、游乐场所、宾馆、商场、车站、集会庙会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单位,开展特种设备检查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335人次,检查了舞钢二郎山、尧山风景区、祥龙谷景区、市博物馆、艺术中心等108家单位,对发现的23个隐患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现已完成整改19个,为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打下了基础,为全市人民安全出行、平安过节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落实安全生产隐患双月清零制度。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对待的要求,对照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隐患双月清零制度的通报,举一反三,排查特种设备领域隐患风险,督促使用单位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风险识别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电梯安全管理,杜绝带病运行;加快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度,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辨识能力,完善落实隐患排查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清零。

三、进一步落实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检验。

针对前期排查出尚未完成整改的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情况,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督促辖区内电站锅炉使用单位按照要求和期限完成隐患整改。督促运行超过10万小时未进行检验的主蒸汽母管的使用单位向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对未能按期开展内部检验的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要列入严重事故隐患。

四、推进互联网+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是在强力推进互联网+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中,突出四个结合:一是组织落实与技术培训相结合,市局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联合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每月月初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以会代训,对互联网+特种设备监管平台进行演示,各县市区一把手、主管领导以及特设股股长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观摩,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基础。二是使用单位数据录入与安全监察相结合,确保设备录入数量与实际相一致,保证底数清楚;三是录入信息与检验信息相结合,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四是推进工作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在日常监管中及时发现案源,打击违法行为。

二是试点先行,上下联动。为推动互联网+特种设备监管平台的建设步伐,平顶山市局以高新技术开发区做为试点,率先探索监管平台的建设。总结高新区的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舞钢市同时开展平台的建设。市局对各单位监管平台数据录入实行日报制,要求每天下班前截图报送当日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展动态。截止目前监管信息平台共录入使用单位505家,锅炉102台,压力容器2881台,压力管道733单元,电梯2937台,气瓶24624台,大型游乐设施9台,场(厂)内机动车辆284台,起重机数量804台。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落细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10号)和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园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确保了园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安稳定,现就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为目的,以坚决防控较大事故为目标,以坚持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线,**化工园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多次在主任办公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安排部署二期整治工作。一是及时召开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大会。2020年5月13日,园区组织召开2020年第二季度安全环保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对园区三年行动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二是结合园区实际情况,认真编制了园区三个专题、五个专项共计238项的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并于2020年6月29日党工委会议会审定后印发,确保园区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细化推进落实工作实施。

二、强化宣传发动。

一是集中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片。2020年5月13日和8月12日,园区利用安全环保例会,两次组织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集中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片——生命重于泰山。会议要求各企业要将三年行动工作作为一项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来抓好抓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认真对照园区任务(问题)清单,结合本企业实际,在全面梳理、摸排的基础上,制定本企业三年行动任务(问题)清单。通过宣传发动,使各单位明确了三年行动工作的目标、任务,统一了思想认识,把明了工作方向。

二是督促20余家重点企业企业组织2300余人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宣传片——生命重于泰山。

三是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讲座。9月17日,园区邀请区委党校**老师,组织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讲座,园区各企业安全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及园区在建项目经理共计60余人参加学习。

三、强化跟踪、实施奖惩。

落实专人定期跟踪、收集园区各处(所)、各企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建立推进工作台帐,并定期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2020年11朋20日,园区四季度安全环保例会再次对三年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三年行动做为一项重点任务,列入安全年度考核的内容,实施加分考核,为三年行动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动力。

四、2020年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目前,园区三年行动工作正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三个专题、五个专项238项任务清单(其中持续推进任务120项,2020年计划完成44项,2021年计划完成18项,2022年计划完成55项)。2020年底前完成的共计有44项任务(问题),目前已完成(含阶段性完成)38项,其余6项任务正在按计划实施中,确保年内全部完成。

1、狠抓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按照区府办、区安委办关于开展落实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工作部署,园区积极行动,制定了工作方案,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2020年纳入的19家企业已全部完成两单两卡和顺口溜编制推广背诵工作。目前,已有3家企业通过了区级验收,2家通过园区验收,力争年底前其余企业全部通过验收。通过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工作的推进落实,有效的提高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责任认识,达到了知风险、明责任、会操作、能应急的效果。

2、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为深刻吸取黎巴嫩首都贝鲁特港口爆炸事故和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园区高度重视,立即响应。一是立即开展硝酸铵事故类比排查,所有企业均不涉及硝酸铵生产、使用、销售等情况;二是开展重大危险源全覆盖检查,协同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等部门,对园区涉及重大危险源的11家企业,31个重大危险源,开展拉网式的排查,共计发现问题隐患133条,并对照二合一检查表中红、黄处罚项,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已完成整改126条,还有7条隐患进在整改过程中。其中涉及危化方面2条,涉及消防方面5条(均是消防取证问题),整改完成率94.7%。三是当前正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全覆盖检查专项行动,目前已对建峰、天原、华峰等7家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通过三轮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有效提升企业特别是企业重大危险源装置安全水平,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的落实。

3、夯实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一是为进水一步提升园区防控风险能力,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园区积极开展区域地震安全评价和区域整体安全评价,并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二是启动园区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建设,解决危险化学品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三是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监测数据接入风险预警信息系统工作,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部门视频监控、液位、压力、温度、可燃有毒检测等重要参数时时查询监测预警功能,大大的提升了重大风险管理智能化水平。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1、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部分企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上还有待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园区将按照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内容,进一步完善推进落实措施和跟踪督促;每年召开一次推进工作会,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对存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3

      根据市建设局文件:《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我项目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传达学习,研究落实整治措施,为确保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特订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方案。

以市旗两级文件精神为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执行经理、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班子,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对必须办理备案的各级政府任何证件,进行逐一落实备案,对施工现场必须编制的专项方案,若未编制的立即补编,规定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帐户,对安全生产带来影响必须要投入的费用、立即投入。项目部规定对下面班组工人订立临时用工合同,对领导小组成员若管理不力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各负其责。

项目部将对下面作业人员进行直面管理、监督,做到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带头,各班组长协助,把整治方案措施张贴到各班组用房面前,动员作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年”活动,对发现未戴安全帽及违规操作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处理,对屡教不改者,通知班组长,对其驱逐出工地,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实行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遵章守规。

项目部实行周检查制度,督促外架工,支模架工=专业电工、各类垂直运输操作人员,随时观察各类情况,若发现问题立即要用电话联系,或当面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解决问题,对突发事情发生所有班子成员应立即到位,各负其责若发现知情不报或隐瞒者,将实行严肃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对“四口”“五临边”、塔吊、井架卸料平台、斜道、通道、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将作全面检查整改,对起重吊装的各种料斗,督促操作人员在吊装前先作一次钢绳保险检查,以防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无联络或恶劣天气严禁使用吊装。安全与进度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施工用电做到专人接线、对各类配电箱,设置明显分路标记和维修记录,要求专业电工每周对各类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对私自乱接电线者进行重罚。

四月至十月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项目部决定由专人打扫场地卫生,整理各种废料,各施工班组的材料堆放,要按项目部指定的地点,归类堆放,施工场地内及重要部位必须挂设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各班组操作人员违规操作者,项目部决定对其本人罚款外,对班组承包人在工程进度款发放时进行重罚,促使承包人对下面作业工人进行严密管理。望全体人员切实按整治措施方案实施。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4

今年一季度以来,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县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行业的特点,以强化安全责任为重点,以预防事故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管理为重要保障,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省市相关文件下发后,第一时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传达学习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如针对“春节”及“两会”期间等安全敏感性强,不稳定性因素增多的关键时候,我县分管领导xxx领导多次调度、布置相关工作,带领相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检查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同时本月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检查基层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从上到小都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议事日程,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学习各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文件,通报事故案例,举一反三,研究部署下阶段安全工作任务。我局还在每月的工作会议上对安全工作提出要求,布置任务,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在任何情况下,安全生产工作都不能有丝毫放松,必须从零开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我县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深入群众宣传,并结合全县“综治平安宣传日”和“安全万里行”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理念、安全生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宣传日活动,在重要场所、重要地段、重要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横幅、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做到安全生产宣传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同时创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让全社会都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我们注重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积极应对春运、雨雪天气、节假日的安全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两节”“两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安全工作“回头看”、危险品运输专项治理、三违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等活动。为确保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对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实行顶格处理,期间关闭了县城区域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并责令证照不齐的9家民营加油站停产停业。

(一)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各成员单位对所监管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相关应急预案演练,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高企业安全水平,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摸底排查,加强企业主体责任。

(二)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人员对我县重点行业及企业进行摸底排查,严格执行包保责任制,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规范和完善单位和企业的基础资料及台账。

(四)通过对辖区内出企业进行宣讲会、事故分析会、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剖析和深刻反思,总结教训,让心中警钟长鸣,时刻将安全挂在心上,落到实处。

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分领域、分层次开展隐患大排查,深入企业一线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并做到隐患及时清零。同时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事故信息“零”报告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县政府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精神;

2.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3.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专项行动;

4.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双千”工程,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和风险管控示范企业要求,巩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5.加强宣传动员工作,让大家认识并参与到安全生产这项长期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突出专项检查、集中治理,及时反映通报安全工作情况,将安全生产隐患在源头上得到治理,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5

2020年,广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立足实际、周密部署、科学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总量继续保持下降态势,大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安全形势比较稳定。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落实情况

一是高规格部署,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原自治区主席陈武多次就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在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自治区人民政府紧接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原自治区主席陈武在会上对全面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作出动员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应急厅等9个部门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治区党委同意、原自治区主席陈武批准、自治区安委会于5月19日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7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9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

二是高标准细化,各地各行业领域全面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采取“1+2+10+n”模式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包括:1个总体方案、2个专题方案和10个专项方案,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实际,新增《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制定了16个实施方案,这些方案与年初出台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前后衔接、一脉相承,每个方案都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每一项主要任务都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扎实推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全区14个设区市在6月底前,全区118个县(市、区、开发区)在7月底前均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或任务分工、任务清单),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组织开展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是高质量推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广西坚持边部署边推动边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自治区党委在今年年初就召开常委会议,重点从加快推进高危行业转型升级、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这是高质量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先手棋。自治区安委会在今年1月份就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2020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出明确要求,这为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下了扎实基础。《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印发实施后,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及时召开全区视频推进会,逐个解读各实施方案,指导各市县制定具体工作方案,6月9日,召开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就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再部署再落实。8月27日,9月28日,10月28日,11月27日召开四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工作会议,9月9日和11月18日召开两次全区各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视频推进会。通过自治区安委办高频调度,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

四是高要求落实,抓好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全面落实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三个责任”要求,完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健全落实从自治区、市、县(区)到乡(镇)的工作责任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时刻放在心里,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亲自推动解决工作问题和难题。根据今年疫情防范和复工复产面临的复杂形势,紧紧围绕《意见》提出的一系列任务要求,认真对照《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和任务清单,按照时间要求和阶段划分细化分解各项措施任务,过细梳理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任务要求,明确具体可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真正做到了抓细抓实抓落地。

五是高密度完善,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度和月通报制度。广西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度的通知》,工作专班设在自治区应急厅,负责自治区层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推动等日常工作。工作专班下设3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督查督导组和新闻宣传组,进行主要工作职责分工。同时制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制度、专班例会制度、月通报制度、督导检查制度、挂牌督办制度、集中办公制度和保密工作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截止目前,已召开了四次专班例会,组织开展6次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或联合调研。通过专班例会和督导调研,不断总结交流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同时,从7月份起建立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将“问题隐患清单”细化为重大风险清单、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重大制度清单、重大措施清单、典型做法清单6个清单表,各市、自治区有关部门于每月5日前报送重大风险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自治区安委会办每月10日前通报上个月进展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推动不力、无实质性进展、成效不明显或不按时报送的市和部门进行列明通报。截止目前,已进行5次(7月、8月、9月、10月、11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通报,通报抄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绩效办等部门。

(二)“一情况两清单”制定情况

一是认真制定“一情况两清单”。广西高度重视“一情况两清单”制定工作,于国务院安委办8月10日要求各省每月填报的“一情况两清单”之前,广西参照国务院安委会督导组对江苏省开展为期一年集中整治做法,将“两个清单”细化为6个清单表(重大风险清单、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重大制度清单、重大措施清单、典型做法清单),并于7月25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和各有关部门于8月5日前首次报送并实行月通报。根据国家制定“一情况两清单”3张表,对照自治区“一情况两清单”6张表在填报内容、填报要求和填报时间上重新进行修订完善。

二是不断改进“一情况两清单”填报工作。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次视频推进会中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针对全区各市填报“一情况两清单”存在问题进行解答分析。在第四次专班会议专门传达应急部11月20日在京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题会会议精神“一情况两清单”问题隐患情况,针对国务院安委办提出的广西“一情况两清单”相关情况进行整改。同时专班工作人员分工指导各市在填报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报表工作中存在填写不规范、数据不对应等问题。

三是以“一情况两清单”推动隐患整改。在每个月召开的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例会中讨论全区各地各部门上个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各专项领域开展的专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进展情况,紧盯各行业领域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通过建立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落实预防控制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根治“老大难”问题。“一情况两清单”进展情况详见《广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附件1)和《广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附件2)。

(三)2020年底需完成的专题专项工作推进情况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推进情况。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中学习教育,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各市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进行通报,并汇总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推进情况。广西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相结合,将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综合运用源头检查、安全执法、联合行动等方式,采取罚款、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依法查处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典型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开展自治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企业安生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在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方面,将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聘请多名专家深入解读《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并严格按照导则要求组织园区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工作。年内,认定并公布了11个化工园区(集中区)名单。二是在危化品企业风险评估方面,完成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工作,将企业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数据库。组织专家对安全风险等级为“红、橙”的6家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回头看”工作。三是在监管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全区70余名安全监管人员参加2020年度广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培训班。四是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方面,成功处置了钦州港建港以来最大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船遇险事件(“中匀7”轮),并积极推广抢险救援处置成功经验。起草了《广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规程(征求意见稿)》。五是在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方面,对重点县开展了三轮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期间组织各级危化监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共659人(次)全程跟班学习,专家指导服务共检查了1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出问题隐患977项。六是在重大危险源预警系统建设方面,完成全区95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接入工作,接入率达100%(除长期停产的4家企业),实现对全区重大危险源罐区和涉及18种重点工艺装置的重大危险源装置、设施区域监测预警全覆盖。七是建立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

4.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煤矿安全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明确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主体,杜绝监管盲区。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后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工亡事故外,强化工伤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二是组织煤矿企业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推进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三是建设煤矿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一张网”。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推进煤矿建立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全面推进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制定出台“一优三减”实施方案。

5.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全区191座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已经全部完成自查自纠,11座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已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完成排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实现对全区在册的202座尾矿库的督促检查全覆盖。加强长期停用尾矿库闭库治理及销号,全区62座长期停用需闭库治理的尾矿库,目前已完成闭库治理的有7座,正在实施闭库治理或开展前期工作的有30座。对已完成闭库的尾矿库今年已销号15座。

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占用消防车通道”现实问题,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二是将消防车通道管理纳入《广西物业管理条例》,赋予相关部门和物业企业管理和部分执法权限。三是紧抓“十四五”规划编制契机,提请自治区发改委将“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规划纳入全区整体规划事项,推动自治区住建厅将消防整治纳入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四是联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消防安全技能大练兵培训活动,自治区34个部门机关和14个市级、110个县区级政府同步行动,组织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五是联合自治区政法委发动网格员开展自建房大排查,全区共排查居民自建房340.9万栋,其中高风险场所7.7万栋、中风险场所26.3万栋、低风险场所306.9万栋。六是推动将三年行动纳入自治党委督查内容,提高行动规格和各地重视度。七是借助政协参政议政职责,组织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人社厅、应急厅等部门召开协商会,大力推进乡镇消防力量建设。

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全区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1954起,造成2078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5%和5.2%。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3起,造成46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19%,死亡人数减少11人,下降19.3%。二是已全面推进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成了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机构共保体招标,报备保险条款及费率,构建了广西智能防控系统和广西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将185938辆道路运输车辆接入实时监测。实现了高速公路“警路企”三方信息化平台的互联合作,建立了智能动态监控中心对所有营运车辆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开发了安全管理专业核心课程,建成中国-东盟交通运输培训中心。三是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一打五查”行动、道路运输安全“八个一”活动,共组织35次约谈会,约谈305家企业负责人。四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红黑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设区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联合多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等。五是完成“两员”考试,全区组织考试166场次,组织7220人次完成考核,全区考核合格率66.8%。六是全区共查处超速、超载、违反禁令标志等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56.3万,抄告交通违法10批次共56.3万条。客货运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交通违法同比减少11万、下降16.3%。治超力度进一步加大,自今年全区共出动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执法人员21.19万人次参与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开展区域联合执法3777次,检查货车56.51万辆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2.81万辆次,卸载53.70万吨。七是完成城市公交、“两客一危”、重载汽车、半挂牵引车的监测监控装备安装任务。八是已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农村公路完成县乡安防工程5840公里,完成目标任务140%;县乡危桥改造214座,完成目标任务的669%。全区各地开展“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道路特别是山区道路的设施建设。

8.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比计划提前两个月完成铁路沿线环境12922处隐患整治任务。高铁92座公跨铁立交桥已全部移交,普铁公跨铁立交桥已移交375座,尚有98座上跨桥未与地方部门签订任何协议。覆盖排查客车径路公铁并行地段安防设施隐患4576处,大牲畜上道件数同比下降51.6%。2020年道口“平改立”任务目标封闭拆除55处,已拆除20处,剩余35处。二是有效遏制了局部水域事故多发不利态势,加强船闸运行监督,通过定期发布船舶限载出港过闸通知、梯级船闸联合调度等措施,引导过闸船舶合理装载,有效缓解了大藤峡水利枢纽船闸船舶滞航压力。三是港口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率达到100% ,对危险货物经营企业的堆场、码头、储罐区进行摸排,开展港口危险货物督查检查,成立检查组131个,开展督导164次,检查单位162家,排查隐患总数395处,已整改360处,整改率91.14%。所有涉及爆炸性物质的存储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已全部停止使用。四是于8月完成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治理。五是完善联合监管,深入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和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检查企业602家次,出动检查1732人次,发现问题34个,立案调查1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六是联合渔业、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区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共检查渔船21665多艘次,检查渔港75座次,检查渔业企业72家次、渔业养殖网箱860个次,排查隐患49项,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35起。全区在册的海洋大中型捕捞机动渔船实际使用的2242台北斗卫星通信终端,全部完成核查整治,完成率100%;各级渔业无线电管理部门累计核发的3264个渔船九位码,全部完成核查整治,完成率100%。

9.城市建设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共派出50个检查组,实现对全区14个设区市全覆盖检查,共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44个,下发停工建议书151份、整改建议书156份,排查整治风险隐患3440处,涉及84家施工企业和80家监理企业。二是开展全区燃气气源气质抽查。完成13个设区城市总共99个样品的抽检工作,其中天然气样品13个、液化石油气样品85个、人工煤气样品1个。三是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组织自治区预防非职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印发《自治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通知》,对全区14个市的相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督查。四是加强物业小区安全整治。组织行业专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下沉基层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发布“黑榜”通报、挂牌督办,并列入物业诚信平台系统重点加强监管。五是推进违法建设治理。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区累计查处存量违法建设3649.54万平方米(不含县),占全区城市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建筑总面积3588.16万平方米(不含县)的101.71%。全面完成中央提出的“2020年底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的目标任务;2020年1-10月份全区城市建成区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53.54万平方米,累计查处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519.16万平方米,基本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六是持续强化农村房屋安全保障。印发了《关于落实自治区领导批示要求加强全区住房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同时,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深入开展整治。目前排查任务完成过半。

10.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确认了全区第一批共11个化工园区,并督促各有关市人民政府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本辖区化工园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安全风险等级为a级或b级的化工园区限期整改提升,对2020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依法予以关闭退出。二是推进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2020年任务。截至11月30日,广西纳入2020年国家城镇人口密集搬迁改造任务的危化品企业在完成涉及人员安置、生态环境、安全事项等3个专项验收的基础上,通过了市级总体验收、政府部门网站公示,自治区各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开展了现场抽查核实全覆盖工作。

11.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方面,通过梳理,2020年已建立了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二是在危险废物排查整治方面,截止11月30日,广西共成立140检查组排查企业1066家,发现一般隐患1303处,现已完成整改923处,整改率71%,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共7处,现已完成整改1处,其余正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整改工作。三是在案件移交方面,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截止至11月30日,广西整治行动中共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起(2人),处罚企业20家,处罚金额49.3894万元。四是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提升方面,全区各市完成了本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情况评估。

(四)典型经验做法

1.扎实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在工作部署上,广西总队提请自治区副主席周红波召开会议,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打通生命”通道治理方案。二是在运行机制上,成立专班,制定联席会议、定期督战、包干指导等7大工作运行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三年行动汇报推进会,每半个月公示一次红黑榜,定期印发工作提示,督促各地落实工作。三是在示范创建上,根据各地特点,确定21个示范性建设项目,打造三年行动精品工程。确定桂林、梧州、北海、贵港、河池等5个地市为试点单位,打造“东南西北中”三年行动示范建设现场会,目前已在桂林、梧州分别召开大型商业综合体和“街长制”消防治理现场会。督促14个地市不等不靠,建成133个消防车通道治理示范小区,以点带面,发动各物业企业参与通道标识施画工作,新建、改造路内停车位、路外停车位、临时停车位2.56万个,成效明显。

2.不断强化水上交通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上搜救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海上搜救工作。研究制定规范海上渔业生产活动(包括海钓等休闲渔业活动)的措施,落实休闲渔业船舶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妥善处置“中匀7”轮危险品泄露险情,未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次生事故,未出现负面舆情或引起公众恐慌,船舶重大复杂事故(险情)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得到检验,受到部领导的批示表扬。

3.大力度推动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成立由自治区副主席费志荣担任组长的自治区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先后8次组织召开推进工作会议。按照国家9部委文件,率先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确保验收质量。在搬迁工作中行挂图作战,制定作战图。对搬迁改造工作细化成多个关键步骤,根据每家企业搬迁改造方式和当前进展情况,重新倒排工期,加强督促指导,加快推动了搬迁改造工作。出台支持搬迁政策,将列入搬迁改造(就地改造、异地迁建)项目纳入“千企技改”工程范围,享受《广西“千企技改”工程实施方案》的相关政策支持,安排1.3亿元自治区财政金支持全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全区搬迁改造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推进还不平衡。部分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一致,对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的效果还不够突出。

二是专班制度还不到位。受制于相关部门人员编制少和办公场地不足等客观原因,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时存在困难。

三是主体意识还不够强。个别企业的安全制度不够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安全机构、人员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不深入、隐患整改不彻底,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动态的安全生产容易诱发新的安全事故隐患。有少数单位未严格按照“五到位”要求开展隐患自查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整治未形成闭环管理模式。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1年,广西将继续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强化克难攻坚。对照2020年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加快落实集中办公制度,提高进展情况报送时效。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栏,做好正反两方面宣传。进一步落实督导检查制度,每月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相关行业领域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以及各地、各相关部门以及各专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组织开展1次督导检查或联合调研;落实挂牌督办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在月通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施“红黑榜”管理制度,对各市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一一进行细化,列出清单,对推进效果好、在行业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列入红榜;对工作推进缓慢、发生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事故的,列入黑榜,持续推进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是强化统筹推进。充分发挥自治区安委办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对各市各部门的调度指导,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市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坚决督促整改。同时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贯。强化安全宣传和信息报送,充分利用三年行动工作专栏和其他宣传渠道,激励干部职工投入专项整治工作,引导社会民众支持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本质安全管理;并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职责,使安全工作做到实处。

一、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零伤亡、零事故、零损失

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安全管理基础

以公司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为指导,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为标准,以安全工作总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以各项目和班组安全管理为基础,以预防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大事故为重点,以纠正岗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员工劳动保护穿戴为突破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开创安全工作新局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根本好转;

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生命至上”的安全思想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出实招、使真劲,通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解决领导、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问题,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第一”的位置上;只有从思想上重视安全,责任意识才能到位,才能真正做到安全工作六到位即“学到位、想到位、讲到位、管到位、做到位、考到位”;才能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整改事故隐患,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四、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现状,确定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完善各类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加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专项整治。

1、认真开展公司级月度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部门、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坚持班中的安全检查,并要求部门、班组领导及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安全检查,。

2、加强对危险场所的管理工作,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3、加强对岗位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现象,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4、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及时组织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五、继续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综合素质

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修养,改进其安全意识和行为,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氛围,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提高工作主动性,弥补安全生产被动管理的不足。全员安全综合素质是影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核心因素,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全面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促进全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安全培训,首先是安全意识培训,其次才是安全技能培训,而培养员工与管理层的合作态度,又被放在安全意识教育之前,也就是靠培养员工的合作态度来逐渐培养其安全意识。

2、督促部门、班组开好安全会;适时提供安全信息和安全指导工作。使员工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和加强,做好人的本质安全管理工作。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法律及安全生产知识,做好新员工上岗及调换工种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教育和定期考试,做到100%持证上岗。

4、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总公司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不断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5、深入开展好“安全月”和活动。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六、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强化基层安全管理、安全绩效考核细节化管理,消除安全漏洞。细化安全绩效考核项目和考核标准,将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要求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位领导、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组、每一位员工,真正做到安全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全方面覆盖,实行安全评优评先。

公司安全部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将继续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分清责任,严格履行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控制指标,积极行动,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公司经济发展做大做强做出新的贡献。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7

       为贯彻执行国家“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隐患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 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 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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