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人们素质的进步,大家开始了解到自查报告的必要性,自查报告不是简单叙述自己的工作和学习的经历,最重要的是你对这段时间学习工作的感想和收获,发发总结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篇1
一、 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从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补助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工程总计投入资金280万元。为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的落实工作,提高使用效益,对工程项目分轻重缓急,投入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1、20xx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投入泥沟闸除险加固工程40万元,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养护经费中央补助资金白桥沟闸维修更新工程、西怀德排涝站新建工程、立仓橡胶坝输变线路改造工程、丁沟翻水站维修加固工程30万元。
2、20xx年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田桥电灌站维修加固工程35万元,农田水利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太平翻水站维修更新工程38万元、渔场涵翻水站17万元,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资金投入立仓三圩穿堤涵闸应急修复工程30万元。
3、20xx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立仓三圩堤防应急修复4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何桥翻水站维修养护工程44万元、立仓三圩堤防维修6万元。
(二)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为止,20xx年度、20xx年度工程项目分别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了实施,质量由县水务局质检办全程监控,工程项目均已完成并通过省、市级工程验收。完成中央财政及省财政投入资金总额的98%。20xx年度工程项目现由中标单位按照施工计划正在施工中,预计20xx年3月31前可以完工。
(三)主要成效
工程项目实施后改变了以前的脏、乱、差,残、毁、危的工作环境,不但促进了工程管理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当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加保障了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的安全。
1、西怀德排涝站新建工程实施后比未建站前缩短开机排涝时间3—5小时,城市受益人口2.7万人,大大提高了城市排涝的抗风险能力。
2、泥沟闸、白桥沟闸、立仓三圩穿堤涵闸工程维修项目的实施,不但解决了3.3万亩农田旱能蓄、涝能排的问题,能使每年粮食增产330万斤左右,而且对当地地下水的补给、养殖业的发展、生态环境的改变有着重大意义。
3、丁沟翻水站、太平翻水站、田桥电灌站、渔场涵翻水站、何桥翻水站5座泵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不但让国有电灌站焕发活力,还保证了漆园镇、小涧镇、庄周乡、马集镇、小辛集乡、乐坊镇等乡镇约8万亩农田灌溉用水。其中渔场涵翻水站还肩负着蒙城县县城冲污及城市美化供水任务,为改善县城10多万人的'居住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4、45.3公里立仓三圩堤防维修工程是我县每年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立仓堤防维修工程实施后,可以使12个行政村、144个自然庄、26600人口、46200亩耕地的抗洪涝灾害能力得到大大提高。
二、建设管理情况
(一)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工程建设项目成立工程建管领导小组,每个工程建设项目由水利工程管理所所长葛凯担任组长,副所长孙国勇、王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工程技术人员担任。进行协调、配合、指导、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
(二)质量监控
全部工程项
目都履行了严格的招投标程序,质量监控实施由监理、工程建管领导小组、及各个工程闸站管理人员三结合对工程工期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程检查监督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三)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全部由水利工程管理所先自检,后由水务局质检办验收,最后再迎接省、市级检查验收。
三、建后管护情况
工程建成验收后及时和各个工程管理闸、站、段进行了交接,制定了防汛抗旱值班制定、工程管护制度、工程日常巡视制度、工程规范操作制度并上墙。
四、意见及建议
部分工程已无维修价值,建议再有资金拨付时是否可以更新,并增加附属设施工程更有利于工程管理。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篇2
昌乐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于20xx年,是财政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帮扶中心成立以来,我们健全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健全帮扶网络,使帮扶基础扎实稳固。采取加大源头参与力度,进行源头帮扶;加大送温暖力度,进行生活帮扶;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进行助学帮扶;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实现医疗帮扶;开展“结对帮困”活动,进行社会化帮扶;关爱农民工群体,进行特别帮扶等帮扶措施,竭尽全力为困难职工解难事、办实事,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财政帮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制定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资金预决算制度、完善资金使用管理程序、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下面把中央帮扶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劳模状况:
全县共评出市级以上劳模87人,其中全国劳模1人,省级劳模32人,市级劳模54人。通过调查发现,劳模的生活状况,除了个别评选年代较早的'农民劳模和下岗失业劳模外,总体来看好于一般职工,但仍有20名劳模因家在农村,年老多病,或者原所在单位破产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我们都及时给予了救助。每次救助都是上门入户救助,并填写救助凭证和本人签字认可。
二、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20xx年12月26日接受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15000元,于20xx年1月开始通过走访入户把全部专项帮扶资金全部发放到困难职工手中,实现了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使大批困难职工得到了帮扶救助,生活得到了有效改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检查情况:
20xx年特困生资助20000元。20xx年收省市劳模慰问金20000元,付出20000元。收市拨春节慰问金10000元,春节走访困难职工7500元,特困生资助29000元。20xx年收市拨春节走访慰问金:10000元,付走访春节慰问4100元,劳模走访2588元,走访困难农民工800元。收劳模慰问金18500元,付劳模慰问金18500元。付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补助27000元。20xx年收市拨春节慰问金10000元,收市拨劳模慰问金:18000元,金秋助学金:6000元。付劳模慰问金18000元,春节走访特困职工补助金15956元,特困助学6000元。
今后我们在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细化标准,规范程序,切实把帮扶救助工作做实、做好,把帮扶资金管好、用好。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篇3
根据《关于开展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萍商务字【20xx】78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了20xx年度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活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争取到位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共计42.25万元。其中,内贸专项资金30.95万元,外经贸专项资金11.3万元。其资金分别是20xx年家电以旧换新配套工作经费20万元,20xx年家电下乡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专项资金5.4万元,20xx年家政就业培训专项资金3万元,20xx年摩托下乡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专项资金2万元,20xx年家电下乡配套工作经费0.5万元,20xx年中小企业国家市场开拓资金11.3万元。其中,家电、摩托下乡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家市场开拓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拨付至企业,企业按照规定已开支,其余资金由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已开支。
二、主要做法
(一) 加强领导
为确保这次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区商务局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陈鸿局长担任组长,三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研究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这次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工作重点,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开展自查
按照这次检查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向各股室下发检查工作通知,由分管领导负责督促各股室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组织自检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局办公室。
(三)现场检查
由组长牵头,各副组长具体负责各自分管线上专项资金现场检查工作,以对照支出账目、实地走访企业的形式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
存在的不足
区财政暂时未将内贸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范畴,而我局无内贸工作经费,内贸工作经费只有从内贸专项资金及局其它经费中调摆支出。
今后的工作建议
我局将严格执行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用好管好各项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为全区的商务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篇4
为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xx]292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局对20xx年第一、二季度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
为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和核算各个环节的监管,杜绝就业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现象,我局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相关要求,结合西区实际,制定了《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我局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同时,我局联合西区财政局每年都定期检查社保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介补贴及岗位补贴的申报审核情况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区就业局每年会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及就业专项资金进行自查。市就业局每年也会有专门的工作小组来指导和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资金审批工作。
近年来,无论是内部自查、还是外部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均未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各项资料按程序申报审批,各项资金也按流程足额拨付,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就业专项资金筹集情况
西区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结转为:3,532.87元,20xx年截至7月筹集就业专项资金7,000,000.00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6,760,000.00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40,000.00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余情况
20xx年第一、二季度我区共拨出就业专项资金5226031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69人共计5211806元,个人申报职业培训补贴xx人共计xx225元。截至目前,就业专项资金共计结余1777501.87元。
经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严格实行“社区(村委会)—各街办、格里坪镇—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各项就业专项资金申请,均经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财政局先后审核无误后,才向区政府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申请得到批准后,各项就业专项资金通过“区财政局就业资金专项账户—区就业局专项资金账户—各街办(乡镇)专项资金账户——各申请单位、个人”的方式实行银行专户划拨,确保了每一笔专项资金顺利足额拨付到了各申请单位、个人手中。并在资金拨付前将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情况公示于政府门户网站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三)就业补贴对象认定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攀人社发[20xx]177号)要求,对我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4045人员”、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按城镇人员安置的被征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应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其他情况)认定。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5个工作日)→街道复审→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复核→发放证件,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就业援助卡”页面”的认定程序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建立就业援助对象登记台账,全面掌握我区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我区所有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人员必须是认定了就业困难对象的人员,申报资料中有明确要求,审核过程中也严格进行审核。
经严格自查,我局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待继续加强
我区劳动就业保障体系新招用工作人员较多、业务内容较为繁杂且人员更换频繁,如不继续加强培训,难以全面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内容。建议市局举行定期的业务培训,让各区县的经办人员交流经验、互相学习,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职业培训的整体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旨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再就业,因此,培训后的就业率是衡量培训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调研,根据市场需求,以就业为导向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班。
(三)一些系统调整导致的问题
20xx年年初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在系统调整后,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已做灵活就业登记,自己缴纳社保的居民,若在后期实现单位就业,则前期由个人缴纳的社保会显示为单位参缴,这会影响其社保补贴资格的认定,另外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后,会出现部分居民灵活就业登记自动注销的情况。
(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
我区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数量较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中比重过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专项资金其他支出项目的及时拨付,我区将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确保就业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篇5
湖南工贸技师学院创办于1958年,位于株洲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是一所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现代制造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机械工程系、装饰工程系、经贸物流系等五个教学系,开设22个专业,形成了以数控、模具、机电、焊接等示范专业为主的骨干专业群和以室内装饰设计、电子商务、工业机器人和3d打印为特色的新型专业群。近年来,学院注重将高就业优势发展为优质就业优势,与中国中车、中航工业、中联重科、格力电器、远大集团、北京汽车、广汽菲克等知名大型企业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合格毕业生均能实现高质量就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对20xx-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资金收支情况
1、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共计250万元。 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资金支出达到272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 ,实训耗材 ,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
2、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省级财政补助500万元;其中,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
能力建设支出389.11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 ,实训耗材 ,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项目建设尚未到期,
截止20xx年1-3月开支15.14万元,总开支达到404.25万元,余95.75万元。
3、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获市级财政补助100万元。而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支出128.23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 ,实训耗材 ,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
4、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获市级财政补助130万元。而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支出129.05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 ,实训耗材 ,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余0.95万元。
5、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获市级财政补助100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 ,实训耗材 ,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本款为20xx年拨款 。建设期在20xx年,截止20xx年1—3月,已开支33.98万元,余66.02万元。
6、20xx年省精品专业专项资金补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30万元,支出达43.57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
7、20xx年省精品专业专项资金补贴,省级财政补助60万元,支出达76.83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
8、20xx年省精品专业专项资金补贴,省级财政补助60万元,支出达50.57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人才
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余9.43万元,数控铣工专业还在建设期内。
9、20xx—20xx年度就业培训市级财政补助分别为171.74万元、111.40万元和32.03万元。该项支出分别用于20xx—20xx年度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 ,实训耗材 ,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
综上所述,20xx—20xx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补助共计620.0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共计645.17万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共计280.00万元。20xx—20xx年度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共计1404.53万元。余140.64万元,20xx年还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精品专业建设期。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学院领导高度负责,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专项资金为我院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支持,为高技能人才培训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2、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
3、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可加大。
三、整改措施:
1、 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 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 科学合理编制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4、 加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4月27日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篇6
省水利厅:
按浙水财[20xx]4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20xx年度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现汇报如下:
一、省级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及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1、浙财农字[20xx]17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小型水库安全巡测检查,省补资金安排我市7.84万元,实际到位数7.8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数8.24万元。该资金已全部拨到各有关水库。
2、浙财农字[20xx]199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省以奖代补资金安排我市60万元。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739万,按工程进度全部由财政直拨支付给各有关建设单位。
3、浙财农字[20xx]20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第二批千库保安工程项目,省补资金安排我市岭口水库7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需安排654万元;安排三联水库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需安排81万元;省补资金共计82万元。目前岭口水库、三联水库都已完工,因工程验收资料不够完善,工程款未予全部支付。根据工程进度,财政已直拨支付岭口水库省补资金7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07万元;支付三联水库省补资金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8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地方配套资金余款。
4、浙财农字[20xx]263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第一批省补资金安排我市后宅街道农民饮用水工程25万元。按工程进度20xx年市财政已直拨支付地方配套资金100万元,街道支付配套资金199万元。该工程目前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但尚未进行竣工验收,所以省补资金尚存市财政局,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省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等余款一起支付。
5、浙财农字[20xx]348号文件通知,奖励我市第十一届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奖金10万元。因发放奖金需经市纪委批准,所以省补资金暂存市财政局,待市纪委批复下达后,我们将按照348号文件通知精神,8万元用于补助半月湾水轮泵站拦污栅工程,2万元拨入我局用于奖励。
6、浙财农字[20xx]147号文件通知,20xx年水资源管理及装备省补资金安排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编制等”10万元。20xx年我市已着手编制,待方案编制完成资金即可到位,现暂存我市财政局。
7、浙财农字[20xx]24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河道保洁省以奖代补资金安排我市10万元。我市财政20xx年已安排配套资金100万元。待该项目完成,以上资金即可到位,现省以奖代补资金暂存我市财政局。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在资金的管理上,配备财会人员,设置帐册和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补助款按年度预算、按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按规定程序进行拨付。建安工程造价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经市级及以上公开招投标。确实因故不能实现招投标的,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的书面证明。其项目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等事项,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送财政局和我局备案。项目决算以稽核中心的报告为准。建安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镇街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组织招标,其项目预算、预算调整及项目决算等事项经水务局初审后,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审价。
列入工程补助款财政直拨的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后10日内,须将工程招投标细则、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和我局备案。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总额拨至80%,余款待审查、稽核后按有关规定支付。申请预拨工程补助款时,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经有关单位和我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申请工程结算拨款时,必须提供验收材料和审价报告。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定率补助的项目,送市基本建设,资金稽核中心审价,并出具审价报告。在结算拨款时,建设单位按决算审价填写《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送申拨确认函,经我局和有关单位确认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定额补助,在结算拨款时,经我局初审后,送中介机构审价。建设单位按决算审价填写《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送申拨确认函,经我局和有关单位确认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中价机构提供的决算审价报告必须按规范要求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项目结算审查,二是项目财务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况,将缓拨或停拨水利建设专项奖金:不按要求上报本办法规定报送资料的工程;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的工程;经有关部门和专家认定有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较大,未处理完毕的工程;资金使用有违法违纪问题,有关部门未处理完毕的工程。
财政局和我局负责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了解资金到位、使用和有关工程建设进度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对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擅自更改投资计划和支出预算、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等,造成资金损失的,不但要追缴相应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而且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我市20xx年度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均无截留、挪用、移用、xx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及管理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及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浙价费[20xx]209号《关于调整水资源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圆满完成20xx年水资源费征收任务,并做好使用管理工作。全年共征收水资源费74.20xx万元,其中地表水72.6195万元,地下水1.5880万元。
(一)征收情况
我局在20xx年水资源费征收前按规定到义乌市物价局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在征收过程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按照实际取水量,并严格执行水资源费标准,对20xx年全年和20xx年1-6月份地下水水资源费进行了全面征收,其中20xx年元月1日-6月31日的水资源费是严格按照调整前的价格进行征收,20xx年7月1日-12月31日的水资源费和20xx年元月1日-6月31日地下水资源费是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进行征收(除地表水自来水制水企业外)。
(二)使用管理情况
水资源费实行分级分成,地表水水资源费总额:72.6195万元,上交省水行政主管部门14.5230万元,上交金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12万元。我市财政已将上交金额直接上划省、金华市财政,其余留我市。地下水水资源费1.5880万元按规定留我市,留我市地表水水资源费及地下水水资源费已全部纳入我市财政专户储存。收取水资源费的专用票据,使用、结报、核销都经我市财政局备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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