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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欠薪自查报告参考7篇

我们只有将自查报告写好,才能在职场中得到进步,伴随着经济的进步,职场人逐渐明白自查报告的必要性,发发总结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无欠薪自查报告参考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无欠薪自查报告参考7篇

无欠薪自查报告篇1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的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属7个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二、工作具体措施

为了能让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我局在工程施工、划拨款时采取了如下措施:

1、成立了农民工工资落实小组,专门调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问题;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农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诉。

2、用工单位与我局下属单位签订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认书,承认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敦促用工单位开设专门账户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工单位举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薪。

3、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实施,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4、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定期(在节假日结点实行日报,平时实行周报)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后,我局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者到施工现场,通过与农民工现场交流,了解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提交盖鲜章的民工工资资金流向证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发布竣工公告,且在15日内无民工工资、机械材料等纠纷,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预留一定数额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被拖欠。

6、建立聘请的短期流动农民工相关记录台账,我局下属单位如区园管处,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由单位财务科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不经过中间流程,确保了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中。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未发生一起拖欠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在处理过程中,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暂停支付项目工程款并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市政相关项目的招投标,保证农民工能按时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及时了解企业农民工资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劳务企业及时准确地上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无欠薪自查报告篇2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xx]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无欠薪自查报告篇3

今年以来,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做出专门部署。与住建、信访、公安、法院、工会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有序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努力处理信访投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清欠工作总体形势保持平稳。

一、基本情况

全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主要发生在建筑领域,截止12月初,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共281个,已清欠项目160个,涉及农民工人数24917人,金额29508.28万元,尚未清欠项目71个,涉及农民工人数11346人,金额14150.96万元。受理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559件,已结案552件,举报投诉结案率为98%,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309份。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3件,法院审理6件。

二、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完善措施。3月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市信访、住建等部门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我市建设领域防范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办法,与市住建委制定了市管工程复工管理办法,积极有序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有力推动了清欠工作的开展。二是精简建筑领域审批程序,完善日常监察工作。4月初,与住建委联合做好xx年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复工管理工作,凡手续齐全的,即使办理,加快审批速度,提高了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要求建筑企业在开工前,在项目部门口将上一年度工资支付情况、劳资专管员个人信息情况、农民工投诉举报维权告示牌的张贴在公告栏。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详细登记务工人员身份证等信息,同时在项目部设立影像识别或考勤机等考勤设备,以确保用工人员考勤的真实性。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建立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三是建立联合处置机制,设立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市住建委、法院、公安局、法院、工会与人社局等部门都入驻市信访联合接访中心,共同处置农民工讨薪上访事件。各旗县也都比照了市里的做法,成立了清欠小组,联合办公。同时建立了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主要用来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目前,全市已动用1900万应急周转金,用以支付农民工工资。四是广泛宣传。全市防范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都积极采用发放宣传单、挂横幅、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以便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五是加大日常排查力度。多部门联手,将执法检查工作贯穿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关口前移,早安排、早动手。在10月初,市委召开了全市清欠工作会议,并对全市清欠工作开展了督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每个月要对市管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劳动用工检查,并在今年的6月、9月开展了全市的劳动用工及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的专项检查。六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涉及恶意欠薪的案件,通过移交公安和提供法律援助进行司法诉讼等手段,维护农民工权益。截止11月底,全市将八起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移交公安,同时抄送检察院。七是建立建筑领域分片区、领导包案、多部门联合办案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责任。各旗县区市直有关部门领导都要包联项目,对拖欠的建设项目,由各地领导包案负责,明确责任,制定方案,限期解决。

三、工作成效

一是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动手早行动快,做到对各个施工项目底数清,能及早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化解矛盾,避免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二是全市普遍设立了应急周转金制度,并已经启动,妥善解决了一批疑难案件,使农民工及时返乡。三是与各部门协作建立了领导包案专项清欠工作小组,加大了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处理力度。四是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提高了涉及拖欠工资案件的办理效率。目前,全市清欠工作有效推进,总体平稳。待年底国家下达给我市棚改资金到位后,预计清欠工作可如期完成。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筑市场不景气、房地产销售低迷、开发企业贷款、融资困难、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二是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未能全面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致使少数承包人故意不结清农民工工资,借机集访讨要工程款。三是人社部门在案件处理上,办案实效长与农民工讨薪急的矛盾十分突出,使部分农民工不愿意立案处理,而通过集访形式寻求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上手分析研究解决,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强化责任主体。认真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建筑领域防范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办法文件精神,对部分矛盾突出的施工项目,各清欠小组采取强制资产变现或启动各地政府的应急资金等手段筹措资金,优先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三是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在清欠工作工职能优势。落实全市建筑领域“黑名单”制度。四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组织不到位,导致农民工利益受到较大损害、引发群体性的,严肃追究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无欠薪自查报告篇4

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事关百姓民生冷暖,春节前期,更是农民工讨要工资的高发期,为切实解决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人社局积极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确保实现农民工工资节前无拖欠,有效的解决了因欠薪而导致农民工不能正常回家过年、侵害农民工权益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我区社会稳定,为正在推进的全市“四争”战略目标和“四千”工程计划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根据市九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淮人社发[20xx]112号)文件精神和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多措并举,合力共进解决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畅通投诉渠道。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队为农民工专设投诉受理窗口,采取电话、网络、现场受理等方式,并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

二、加强部门联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举报,及时登记,统一分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交各相关部门共同处理,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取工资报酬。

三、抓住重点进行突破。以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按照“谁用工、谁负责、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明确由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重视舆论宣传。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五、清欠工作取得成效:自20xx年12月开始至大年三十,区人社局共接待和处理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35起,涉及农民工1115人,现金发放拖欠工资总额为万元。使广大农民工能够领到工资欢欢喜喜回家过年,我区今年清欠工作力度大、效率高、成效明显,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和广大劳动保障人员对农民工的深厚感情。

二、建筑领域拖欠工资的几种情形

从接访的农民工投诉案件看,建筑领域是问题多发领域,出现“人数多,金额大,处理难度大”等特点。

一是非法承包转包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从接访的农民工投诉案件看,大部分是因为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班组长(包工头)又因工程承包质量、工期、亏损等原因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

二是项目资金不足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现建筑市场普遍存在施工方为了拿到工程项目,采取先垫资行为,而建设单位开工项目资金本身存在严重不足,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所以当垫资达到一定程度,施工方最终会力竭不继,导致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是以农民工工资各义要工程款。工程建设尚未结算,工程款按进度已经拨付,但一些项目经理不按合同的约定,或将本应发给农民工工资部分挪作他用,鼓动农民工上访,借工资名义以达到讨要工程款的目的。

四是工程决算存在分歧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合同决算分歧大,为各自利益产生矛盾,导致分包单位末及时支付工资。

五是“包工头”逃匿。包工头因所承包的工程亏损、工程款到手后不愿支付工资等原因给农民工打欠条后逃匿。

三、清欠中遇到的难点

(一)部分部属、省属企业大型工程项目监控难度大。因项目招投标等相关手续不在地方,地方相关职能部门无法参与工程项目检查和监控,甚至发生农民工投诉举报到市里,地方职能部门却不知情的情况,造成地方被动。

(二)少数农民工工资纠纷无法通过行政手段来处理,必须通过司法渠道来处理,但农民工不愿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要求强行解决。

(三)外地企业协调难度大,方法、手段不够。多为招商引资和政府投资工程。

通过今年的清欠工作我们还发现了一些隐性的问题:一是托管遗留李冲、茅仙洞道路和两所幼儿园的拖欠工程款问题导致工资的拖欠,二是一些建筑企业由于市场运作导致亏损可能拖欠农民工工资。

下一步,我们将吸取今年的教训,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管理,定期对企业用工和工资的发放进行监督,做到防微杜渐,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

无欠薪自查报告篇5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针对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趋势,欠薪问题呈体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工作十分艰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至欠薪逃匿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现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工作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确保20xx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了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了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20xx年,全县有6个施工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万元,缴纳保证金的用工单位无一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xx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85.9%,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5057人。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五)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障合法权益。经过近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县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截止1月4日海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95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8起,经调查立案22起。已结案17起,追发涉案金额133.2万元,涉及农民工295人。正在调查取证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40.1万元(涉案金额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较为复杂正在立案调查取证予以处置),涉及农民工56人。20xx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额22.34万元,涉及农民工39人。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1起,涉案金额38.6万元,涉及农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拖欠数额呈逐年增强趋势。由于开发建设步伐加快,项目建设数量和资金规模迅速增长,导致清欠工资案件数量和拖欠金额呈逐年增强趋势。二是群体性讨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础设施建设领域5人以上集体讨薪、越级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三是处理欠薪案件的难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和欠薪逃匿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且存在案件处理难度大。四是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随意用工等现象多发,不能有效承担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加之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往往只是凭自己的蛮道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是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通常是先支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能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如遇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极易发生拖欠案件。六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和办案装备不足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对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开工和验收时的必要条件,项目主管单位在核实保证金已缴付到位后,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同时,要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内容列入项目建设合同条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改、扩建在内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在县劳动保障监察队进行备案,并将施工队备案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程序。三是实行督查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定期督办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为地区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的重点内容,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将该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四是实行项目的动态管理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规范建设,杜绝工程中的层层转包等现象发生。如发现纠纷矛头应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全力地予以解决。

无欠薪自查报告篇6

为做好本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国省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既定目标,增添措施、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强化落实,目前各项工作稳中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我司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比例按时支付建设工程款给各中小企业。

二、spv公司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

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与分包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按时足额支付进度款,不存在拖欠分包单位款项的情况。

三、对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预案和处理讨薪事件的应急措施:

(1)派人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我司定期安排人员到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并安排投票选举民工代表定期向我司相关人员进行汇报,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四、我司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及各子公司

集体学习相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所建项目逐一排查,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的到位情况进行广泛沟通。建立了关于支付情况的动态反馈机制,各级责任均落实到位,做好了信访及舆情预案。

为确保项目的安全稳定和文明施工,我司将对在建项目进行持续监管,杜绝出现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现象发生,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拖欠款项的现象,切实保障广大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项目的顺利建设。

无欠薪自查报告篇7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t;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和治理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交办公路[20xx]106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 [20xx]101号)、xx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关意见的通知》(x交委路[20xx]63号)和涪陵区交委《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的通知》(x交委发[20xx]398号)和20xx年7月10日市交委有关农民工资专题会议精神,为有效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司立即会同项目各参建单位针对xx港龙头作业区一期工程、xx港龙头作业区二期工程、xx港龙头作业区土地整治工程(一期一标段)三个在建项目的农民工使用和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就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施工企业作为农民工使用主体责任单位,正在编制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落实人员机构等制度体系,并设立清欠办公室落实责任人员,监理及业主单位监督管理落实情况,要求其必须在20xx年7月20日前完善办法的编制和人员机构的组建。

2、20xx年7月20日前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严格按照xx市重点水运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按期按比例扣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专款专用。

3、针对农民工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预防因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

4、施工企业正在如实记录完善农民工花名册、劳动考勤、合同签署、农民工进退场、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台账,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确保用工实名制。

5、施工企业正在对招用的农民工申办的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由施工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个人工资账户,以减少施工企业延迟拨付农民工工资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

6、施工企业正积极和银行对接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企业依据用工实名制台账、月工资表,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我司审定,并将工资款项拨付至农民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专款专用。

7、施工企业已完善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相关信息并设立在施工现场醒目的位置,以保障农民工在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劳动者依法有序的维护自身权益。

8、施工企业正在完善对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签订工资结算承诺书和退场协议书,形成闭环台账。以预防引起不必要的劳务工资纠纷。

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司本月底前将针对自查自纠的具体内容尽快落实到参建单位且定期的组织对施工企业建立的农民工实名制、现场作业农民工身份信息等、劳动合同签、劳动考勤、工资计酬、工资结算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落实实名制的应作为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评价;对未落实用工实名制、不签订、不履行劳动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据不改正的及时依法移交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通过本次“农民工工资”自查自纠活动,在今后的工程建设活动中我司将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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