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受到启发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心得体会是一种把人生经历中的反思内容用文字记载下来的书面材料,以下是发发总结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去极端化条例心得8篇,供大家参考。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篇1
特别是近年来,“三股势力”为了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对信教群众进行全方位的腐蚀、煽动和蛊惑,甚至把黑手伸向校园,想方设法利用宗教极端思想毒害、腐蚀青少年。我们各族青少年学生应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自身素质,为实现青春梦、民族梦、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我们要认真学**科学文化知识,崇尚科学精神,自觉防范和抵制宗教极端化思想,不参加、不参与任何非法宗教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勇于同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行为作斗争。
青少年的未来是中国的未来,**的未来。社会稳定,青少年是最大的受益者;社会动荡,青少年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是我们每一位当代青少年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场所,同时也是抵御敌对势力对青少年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重要阵地,只要我们各族青少年人人争当践行先进文化的模范,争当文明的传播者,争当“去极端化”的践行者,那么,就能形成社会正能量。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宗教极端化,共同浇灌民族团结之花,共同承担振兴中华的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篇2
3月31日,地区人社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会议,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地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张晓东传达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张晓东指出,《条例》是当前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根本准则,《条例》的出台为我们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去极端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为深入做好学用转化,张晓东结合“去极端”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高度统一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的系列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全面深入学习。县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先学,全局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条例》全文学习,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心得,确保每名同志入脑入心,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三是健全完善制度。要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第一保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政治纪律与反分裂斗争方面制定和完善相应制度,在行动上和言行上具体化,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发挥惩戒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四是切实转变作风。
干部职工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去极端化”工作有机结合,以“学转促”专项活动为抓手,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目标任务和岗位职责,采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改过,确保干部工作作风得到根本改变,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促进人社事业发展,为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篇3
作为教师,在认清“三股势力”反动本质的前提下,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如今,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思想正加紧对我们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妄图达到和我们长期抗衡;作为教师,我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领导,坚持与暴力恐怖活动作斗争,积极努力做好对学生“淡化族别意识,强化集体意识”的教育。在学校,我有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光荣职责,只有教书育人的权利,没有传播宗教的权利!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我会帮助学生及时识破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到学校进行宗教渗透的图谋,自觉抵制宗教的渗透和宗教的影响,引导学生并以身作则,深刻透彻的认识“一同三统一”的原则,并且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和民族分裂活动,作为教师,我一定会认清“三股势力”的危害程度,对我而言,我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旗帜鲜明的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要始终牢记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散布事实不清的.信息,特别是面对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自觉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肩负起祖国统一和民族?的神圣使命,在事关国家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稳定情绪,用心做好本职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捍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的政治局面。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篇4
4月1日,吐鲁番市工商局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专题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同时进一步学习传达市委关于全市开展维汉双语学习的动员会精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自治区党委颁布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围绕总目标、落实总目标,深入开展新疆反分裂斗阵具体措施。局党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好落实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二是加大学习力度。局领导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发挥好作用认真学习宣传,机关全体干部要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撰写心得体会。通过加强自身学习、带头学习领会好《条例》的内容,在思想上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
三是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做好自身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开展的非公企业和广大个体工商户中广泛开展的行业“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宣传教育内容,近期把《条例》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宣传教育和讲解,不断提高《条例》在广大非公企业和广大个体工商户中的覆盖率和知晓面。
四是组织考试测试促进学习效果。在组织学习后并开展全员测试,机关全体干部对《条例》内容进行了测试,通过测试提高全员学习效果。
最后,市工商局主要领导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明确工作职责,管好自己和家人,并以学习传达双语学习为契机,分析了近几年反恐维稳的形势,要求全系统干部要学习入脑入心,扎实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实施。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篇5
?条例》的'出台实施是坚持依法治疆、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表现新疆学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新疆学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4月6日,昌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艳华说,我们将充分发挥宣传系统优势,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让《条例》家喻户晓,让各族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极端主义”的反动本质,增强辨别力,营造人人主动参与去极端化工作的浓厚氛围。
?条例》明确了‘极端化’的定义,对我们开展好去极端化工作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4月6日,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文杰说,“作为基层组工干部,我们要带头学习《条例》,充分发挥好干部、教师、宗教人士队伍的作用,开展‘去极端化’大宣讲活动,用‘苞谷馕’式的语言,深入宣传《条例》。同时,不断完善和推进县、乡、村三级去极端化工作网络,通过在村(组)、社区开展育民工程、惠民工程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多措并举,切实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影响,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4月6日一大早,乌恰县黑孜苇乡康什维尔村驻村管寺干部托合提白克·克亚孜就带着200份《条例》宣传单和30块去极端化宣传图板,赶往康什维尔村召集村民进行宣讲,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明扼要的图画让村民对“极端化”的表现有了进一步认识。托合提白克·克亚孜说:“《条例》颁布以前,我们进行去极端化宣讲缺乏法律依据,有时干部讲不明白,群众听不明白,工作不好开展。现在有了《条例》,我们开展工作更方便了。今后,我们一定要学好用好《条例》,让更多群众擦亮眼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维护好民族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篇6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清“三股势力”的危害程度,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要始终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切实提高警惕,增强敌情意识,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传谣、不信谣,不散布事实不清的信息;特别是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站到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肩负起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神圣使命,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稳定情绪,用心做好本职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保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政治局面。
新疆经济和社会发展前景十分美好,各族干部群众的生活不断改善,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惠民政策和实施的得民心工程正在加快落实,广大群众决不答应“三股势力”蓄意制造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我们要更加深入的学习政治理论,认清“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增强政治辨别能力和非法活动的抵御能力。我们每个人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这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篇7
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极端化是一个精神毒瘤,须用智慧和韧劲抵御,并去之。
众所周知,通过极端思想渗透进行民族分裂,是“三股势力”惯用的手法。极端思想渗透,是发生暴力恐怖活动的重要推手,不根除极端思想,暴力恐怖活动就会像癌细胞一样复制繁衍。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决策,各地各部门也纷纷行动起来,主动作为、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成功经验。
那么到底什么是极端化?为何通过制定一部法规来遏制和消除它? 翻开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在第一章总则里,这样写道,“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通过深入学习,使我对“宗教极端化”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使我清醒地认识到:宗教极端化思想是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主义、非法邪教分子家用宗教名义,歪曲宗教正道教义、篡改在、甚至捏造教义、宗教史,鼓吹暴力极的端思想,是“三股势力”用以煽动、蛊惑穆斯林和其他群众的极端谬论思想,在其极端谬论思想的煽动、蛊惑下,使不明真相的信徒、群众盲目的信奉宗教狂热,以达到其控制受其极端思想毒害的群众的精神,甚至采用各种残忍的威逼胁迫手段,操纵受害群众充当其制造暴力恐怖事件、进行分裂破坏的工具,挑起宗教纷争、民族仇视,破坏社会和谐安宁。宗教极端主义,为达其罪恶目的,不择手段,无视生命、残害无辜,制造血腥事件,鼓动恐慌**,妄图伺机实现其分裂民族团结、破坏祖国统-、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罪恶目的。
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的渗透和扩散,一方面是近年来境外极端主义思潮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借助互联网以及新型社交工具,不断向 1 新疆以穆斯林社会为主要对象,进行传播侵染,造成了传播污染和思想侵蚀;另一方面,境内外“三股势力”与地西方敌对势力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大肆宣扬暴力极端思想,推崇宗教极端崇拜、蛊惑极端的宗教“圣战”思想,宣扬荒谬的“世界末日论”,误导、唆使群众相互仇视,制造血腥恐怖事件,扬中损害了宗教正道形象,破坏宗教和谐,蓄意深化矛盾。
宗教极端主义的罪恶行径和目的,是完全和宗教正道教义背道而驰的,是侵害各族人民利益的毒瘤!因此,中央和自治区对极端宗教思想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举措是对各族人民利益的坚决维护!是完全正确的!作为人民教师,在认清“三股势力”反动本质的前提下,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如今,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思想正加紧对我们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妄图达到和我们长期抗衡;作为教师,我一定会认清“三股势力”的危害程度,对我而言,我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旗帜鲜明的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要始终牢记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散布事实不清的信息,特别是面对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自觉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肩负起祖国统一和民族疥的神圣使命,在事关国家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暖味,行动不动摇,始终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稳定情绪,用心做好本职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捍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的政治局面。
通过学习,使每位教职工更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全面地提高了全体教职工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意识和教育教学的综合素质。使我校教职工的理想想念得到了进一步坚定,师德师风的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人师表的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为我校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跨越式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教职工们一致表示,通过学习一定要尽职尽则地做好本职工作,关爱每因为仪位学生,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做出贡献。
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2017年3月30日,社区组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
“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去极端化”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
学习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为了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到人、管用、有效”的要求,一是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去极端化”,维护民族团结为主题,加强宣传教育,有效延伸教育覆盖面;二是坚持“疏堵结合、综合决策、齐抓共管”的原则,以“打防并举”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舆论宣传、教育引导、文化引领、夯实基础等多种方式,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反动本质,增强判别力,提高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能力。搞好思想动员,明确职责任务,形成人人关注“去宗教极端化”工程,人人主动参与“去宗教极端化”工作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对客运站场、企业员工“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免疫能力、最大程度地压缩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空间,共同推进我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利益不容侵害。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何种方式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必将会受到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我们的政府将会严惩不贷,绝不手软。这几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告诉我们同境内外“三股势力”斗争是长期的、尖锐的和复杂的。所以我们一定要不做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做的绝对不做。我们应该坚定立场,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暴力恐怖主义,严禁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传播。
三、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重新认识有关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党中央把新疆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会议明确提出“三个事关”:新疆局势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四个定位”:新疆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是我国向西北开放的重要门户,也是全国的能源基地和运输通道;“三个看清”看清新疆发展大势,看清做好新疆工作对全党全国大局的影响,看清新疆工作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的地位。党中央关于要坚持教育优先,培养优秀人才,全面提高入学率,让适龄的孩子们学习在学校、生活在学校、成长在学校的部署,令人感到无比振奋,新疆教育迎来了跨越发展的新机遇。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机遇努力完成自己的使命。
总而言之,当前,在国际敌对势力加紧对我推行“西化”、“分化”策略的大背景下,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加紧对我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一步步将黑手伸向我们社会主义学校和纯真可爱的青少年,妄图达到其与我长期抗衡的目的。复杂的国际背景和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分裂、破坏祖国统一的反对本性,决定了在新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固守社会主义教育阵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对此,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这不仅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我们一定要努力学好专业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素养,做一个合格的共产主义接班人,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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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极端化条例心得篇8
4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17年度第五次理论学习,专题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认为,《条例》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
会议指出,全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习贯彻《条例》中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要坚持原原本本学、反复深入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带着使命学、带着责任学,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紧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扣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组合拳”,牢固树立没有与“去极端化”工作无关的地区、无关的部门、无关的人的理念,正确把握“去极端化”的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关键环节,大胆实践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方法路径,做到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无盲区、无空白、无缝隙;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常态化导向,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意见》《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己摆进去,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入手,对照检查、梳理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旗帜鲜明地、标本兼治地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现象;要切实扛起责任,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问题、严肃处置、形成震慑。同时,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严格遵守《条例》,强化内部监督管控和刚性约束,管好家人、管好自己、管好所辖范围内的干部职工,凡是《条例》要求的坚决执行,凡是《条例》禁止的坚决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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