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对作品中的音乐和艺术的思考和欣赏,通过写读后感能够将作品中的艺术魅力和创作技巧传递给其他读者,激发他们对文学创作的兴趣,下面是发发总结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名著读书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名著读书读后感篇1
大卫,是一个没有爸爸的可怜孩子,从小便与他的妈妈相依为命,很可怜,很可怜。不仅如此,在大卫的童年里,还有许多恐惧与憎恨,这些不良因素是从哪里产生的呢?是从大卫的继父——谋得斯通姐弟俩的手中产生的。我憎恨这两个坏东西,是他们俩联手制造了混乱与恐惧,还使大卫的母亲,在恐惧中离开了这个没有希望的世界。大卫悲痛欲绝,我也不禁潸然泪下。噢,对了,大卫妈妈的离世,让大卫家的女仆佩格蒂也悲痛万分。
还在大卫妈妈活着时,那两个坏东西就将大卫送进了以严肃闻名的萨伦学校。大卫在这个学校受尽了苦难,也认识了一个后来的好朋友——特雷格尔。我对这位新朋友很同情,因为他常常被老师们殴打。
大卫的妈妈死去后,大卫被送去谋得斯通——格林比货行里当童工,大卫受不了折磨,跑到了他的姨婆家里。他的姨婆十分果断地收留了他,还送他到一家很有名气的学校学习。毕业后,大卫当了律师,我很高兴,也为大卫骄傲。
随后,大卫还与斯潘洛家的那朵小花——朵拉结了婚,我很惊讶,大卫还这么小,怎么可能会结婚呢?后来,我才了解到,原来外国人都是很小就结婚的,这才让我放下心来。但是,上天又给了大卫一个毁灭性的打击——朵拉与小狗吉卜手拉手地走了,大卫又一次陷入到死亡的悲痛中,太可惜了!
大卫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消沉,终于从痛苦中恢复了过来,他又爱上了爱格妮斯,这使我逐渐对大卫失去了一些好感,因为他有些多情!
大卫最终与爱格妮斯举行了婚礼!他们之间的爱,逐渐根深蒂固。爱格妮斯不仅爱他,还默默地支持他,使大卫的学习又进步了,并且帮助大卫最终成为一名,赫赫有名的作家,我既羡慕他,也真心地祝愿他们能够白头偕老,平平安安!
我想到了大卫的一生,被爱包围着,温暖与幸福也守护着他。但是,我从大卫身上看到,只有用双手去创造幸福,才会更加幸福!这就是幸福之真谛!
这就是《大卫·科波菲尔》,我希望有更多的人,来感受这部巨著的辉煌!
名著读书读后感篇2
初看到这本书的名字,《傲慢与偏见》,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两个毫无关系的词语又怎么和这部情节曲折故事跌宕的长篇巨著紧紧相连。
两种不同的态度,这是两位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对彼此不同的看法。
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英国还处于保守和闭塞的状态下。而出身于乡绅家庭的女主角便和偶然来到乡下居住的达西相遇了。达西是一名仪表堂堂的小伙子,非常富有,许多姑娘纷纷对他献殷勤。但是他很傲慢,认为她们都不配。而美丽的女主角伊丽莎白十个自尊心很强的姑娘,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家伙,对达西很有偏见。
这是故事的开始,然而,美丽的爱情就发生在这两个年轻人之间。达西渐渐对伊丽莎白的可爱举止感兴趣,而伊丽莎白也对达西的偏见渐渐消失。尽管经历了许多曲折,最后的牵手却为整个故事画上的美满的句号。
我最欣赏的人物就是伊丽莎白。她是一个理智、幽默、俏皮的姑娘。理智聪明的女人不多见,但是理智的可爱的女人更不多见。达西的傲慢让她不悦,威克汉姆的颠倒黑白更让她对达西厌恶,所以,她果断地拒绝了他的求婚。达西,上流社会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少爷,外表英俊,理所当然是女性心中的白马王子,然而,她有自己的原则。正如书中曾言,干什么都行,但没有爱情千万不要结婚。而伊丽莎白心中的婚姻便是一定要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这也并不意味着她就完全不考虑彼此身份地位和财富方面的问题,不考虑这些的婚姻无疑使愚蠢的。理智的选择和决定,婚姻有了物质的基础,如果没有爱情的修饰,也不会完美,彼此都不会幸福。将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上,是聪慧的决定。
爱情是最美丽的感情,它让两个人在一起,而婚姻是最美满的结局,它让两个人一起相伴一生。追求自由的爱情,才会有真正的幸福。
名著读书读后感篇3
初读《项链》时,大概是在一,两年前了吧。说来惭愧那时竟然连作者是谁都不知道,那时的自己,不过是个不明时世的孩子,看完全篇,不禁有些伤感,为玛蒂尔德的不幸感到难过。
说来也怪,那时的我压根就没有看出众人所述的“势利”和“虚荣”,甚至从未觉得玛蒂尔德是个贪图富贵的人,只是为这个平凡的、值得同情的妇人感到惋惜。时隔许久,再品莫伯桑《项链》,当年的想法并未因其稚嫩而舍弃,并且平添了些许新的思考。从这个故事中,我似乎看到了一个“孩子”的成长过程,是的,玛蒂尔德的改变,在我眼中,就如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由朦胧到成熟,渐渐地蜕变成人。
最初,路瓦栽夫人向往美好、富裕的生活,希望被众人瞩目,就如一个初有记忆的孩子,在空闲时必定做着憧憬未来的美梦。在参加晚会前的一段时间,路瓦栽夫人由于没有体面的服装而惊惶失措,直至时常以泪洗面,这不正是天真好动的孩子在祈求一件心仪的玩具时的表现吗?
天真的玛蒂尔德没有自作主张,而是以孩子所独有的方式表达着心愿。字里行间,透露着孩子的可爱和任性。借完项链,玛蒂尔德就如一个得到宝物的孩子一般快乐、疯狂。晚会上,她的外表与气质胜过了所有人,她便天真地陶醉了。或许是孩子们都有着相同的缺点,丢三落四且被幸福冲昏了头的她终究还是犯了错,又或许是她抓住了生命中唯一一次磨练自己的机会,好似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开始品味闯荡的艰辛和甘苦。
名著读书读后感篇4
在学习班里,同初一预备班的学哥学姐们读到了初一上册的课本,其中,《论语十则》这篇文章勾起了我浓厚的兴趣。
起初,我看不懂这奇怪的古文,看不懂那极其深奥、奇怪的文字。后来,教文言文28年的那位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其中的大意,让我们读三遍,然后,背下来,我觉得非常容易,比死记硬背强多了。最后,我写下了这篇读后感,下面,我选了几则论语,分享给大家。
论语之一: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学而》大意是:学习之后按一定的时间复习,不也很愉快吗?有朋友从远方到来,不也很快乐吗?所以我觉得,人生,好比一块面包,你已经把一块面包吃完了,不一定你的一生就过完了,你可以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更好吃,更有用处的东西,不是吗?
论语之二:曾子曰:五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学而》大意是:我每日反省自己:替别人出主意是不是尽心尽力了呢?跟朋友交往是不是真诚?老师传授的学业是不是复习了呢?读到这篇论语的时候,我觉得现在的孩子一般都很任性,不会反省自己。我应该学会检讨,学会反省自己,同学们你们也应该行动了!
论语之三:子曰:岁寒,然后之松柏之后凋也。《子罕》大意:碰上寒冷的冬天,才知道松柏最后凋谢。读了这篇论语。我知道人的知识是无穷的。随时随地都可以想出一个创意。
以上几句中,有好几句论语是孔子先生写的,他名丘,字仲尼,是春秋时期的儒家创始人,是古代的思想家和教育家。
读了上面几句论语,你是否感觉自己又增长了一些知识,又懂了几分道理,那就请继续在论语中遨游吧……
名著读书读后感篇5
沿著这条路,一直走,哪怕途中艰难险阻;沿著这条路,不停歇,即使终点遥不可及。
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中,保尔柯察金正是如此追求一种回首往事,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的人生,他用自己的理想和追求诠释人生的意义。十月革命爆发后,保尔参加了红军,在战斗中浴血拼杀。虽然命运的天平没有倾向他那边,无数次的轻伤、重伤将他的健康体质吞噬,最后他坠入了瘫痪、双目失明的人生低谷中,但他并没有被病魔束缚,他怀抱著一颗炙热的心开始了一波三折的创作之旅,使原本已经归零的希望又加上了省略号。一次次受挫,一次次失败,一次次奋起,保尔终成梦想。
选择了一条路,就应该执著地走下去,即使它是荒草萋萋,荆棘满路,也不要犹豫不决。正如弗罗斯特所说的: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保尔在他的人生道路上选择了一条充满坎坷的路途。正是因为他拥有那份执著的坚持,才能在烈火与骤冷中炼就钢铁般的意志。越过千年的距离,穿过历史的烟尘,我们仿佛还能看到苏武为汉出使匈奴,被单于扣下,又被流放牧羊19年之久,至须发皓白却依旧手持节杖,心系长安的执著;我们仿佛还能听到玄奘负笈远游,立下若不到天竺,绝不东归一步的誓言不管是在忠心这条道路上的执著,还是在信念这条道路上的坚定,难道这不都是保尔式的坚持吗?
心中既然选择了奋斗的历程,哪怕是战场上的搏杀、感情上的波折、病痛的折磨,保尔都以顽强的毅力,以另一种方式实践著他生命的誓言,沿著这一条路坚持走下去!
朗费罗说过:要以不忧不惧的坚决意志投入扑朔迷离的未来。但历史长河中未能坚持的人也屡见不鲜,道光帝为了修正地方政策,改革漕运和盐政,却因各种势力的反对,阻力重重,半途而废了。
关上历史那扇窗,我茅塞顿开,终止了那首因考试失利而听了百遍的歌曲,摘下早将耳朵箍得发疼的耳机,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只是一次考试而已啊,我没有保尔那般铁的毅力,难道就这样被打败了吗?
有些希望,本不该破碎;有些梦,本不该放弃;有些旅程,本不该折回。假设成功是一条路,那么坚持就是这条道路上的动力!
也许斑驳的岁月中的刻痕只是未来生命中小小的痕迹,曾经面临的不可逾越的鸿沟也只是季节里浅浅的倒影。保尔黑暗中的坚持,成功后深刻的笑容也让我更加坚定:要沿著选定的路,一直走下去。
名著读书读后感篇6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 》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在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据我了解,《童年》是高尔基用自传体写的小说三步曲的第一部(第二、第三部《在人间》和《我的大学》),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
我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记得在小时候,我很调皮,也很淘气,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有一次,阿姨帮我买了几条小金鱼,但她没告诉我怎么养就走了,爸妈又不在家。我看到柜子上有一个插着花的花瓶,灵机一动,把花瓶拿下来,丢掉里面的花,加了点水,把小金鱼放了进去。看到小金鱼在花瓶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心里乐滋滋的。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到我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地看花瓶,就笑着问我:“你干嘛呢?”“看金鱼呀!”我回答道。妈妈一听,说道:“啊?不会吧!你把金鱼放在花瓶里了。不行,这花瓶一会儿外婆还要拿走呢。”我二话没说,把花瓶抱进房间,就是不让她们拿走。最后,妈妈拿我没辙,只好打电话给外婆,告诉她事实,外婆听了这件事,也哈哈大笑起来……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名著读书读后感篇7
今年暑假,我在书店里挑了一本书,《羊脂球》,里面有好多篇小说,有:《羊脂球》,《项链》,《遗产》,《一家人》,《一个女雇工的故事》。这些都是莫泊桑写的。可是这么多篇小说中,我还是最喜欢《项链》这篇小说,它是一篇短篇小说,描述了女主人公罗瓦赛尔太太迷恋虚荣浮华,为图一时出风头,而丢失了借来的项链。一家人只好省吃俭用,东借西借,好不容易凑足3万6千法郎买了一条相同的项链赔给人家。为偿还这笔债务,他们夫妻俩赔上了十年的辛酸。之后罗瓦赛尔太太从原项链主人那里得知,那条丢失的项链只可是是一条只值几百法郎的人造品。这故事情节扣人心弦,读后使人追悔其过去,更揣想其未来。
如果罗瓦赛尔太太当初不去借项链,她就不会赔上十年的辛酸。这也只能怪她自我迷恋虚荣浮华。哪一个人不爱美,可是过度的爱美就会产生不良的结果,这让我想起了一句名言: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意思是要经常注意身边那些小的祸患,不要掉以轻心,否则会积成大祸,对事物的钟爱要适度,不然就会产生不良结果。
大家千万不要学习罗瓦赛尔太太,她那种迷恋虚荣浮华,过度的爱美不值得我们学习,平淡才是真,自然才最美。
名著读书读后感篇8
莎翁的剧作总是对人有着深刻的其实,每一部都堪称经典,我们往往从中得到启发,感受到人性的美。在这些伟大的作品中,涉及的爱情主题数之不尽,而其中最为凄美、影响最大的当属《罗密欧与朱丽叶》无疑。
分属维罗纳的蒙太古与凯普莱特这互相敌视两大家族,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因此而历尽艰辛。他们一位是家中的少爷,另一位是深闺的小姐,这个设定与中国传统的才子佳人类的小说十分相似。而和中国传统的含蓄不一样,西方对爱情的表达相对直接,他们互相爱慕,倾诉衷肠,而罗密欧与朱丽叶在窗台前相遇一幕早已成为不朽的经典。而像中国的四大古典名剧中也有类似的情节,但更为凄美(如游园惊梦)。而通常这种才子佳人类的情节大多以悲剧告终,或是劳燕分飞,或是双双殉情——因为要是完美结束的话,剧情就会流于俗套——但总以悲剧告终,是否也是一个俗套呢?显然我们不能这样把它们简单分类,因为无论是悲剧还是喜剧,决定其是否伟大必须看作者能否对人性有着很好的把握上——当然,莎翁是这方面的高手,因而他的剧作总是开创经典,而不是流于俗套。
全剧有几个闪光点,或者说是主要的矛盾冲突,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第一次见面,互诉衷肠;提伯尔特与迈丘西奥决斗,提伯尔特暗算迈丘西奥将其杀死,而罗密欧受复仇女神的驱使再也顾不上亲缘关系,在决斗中将提伯尔特杀死,并遭流放;罗密欧得知朱丽叶的死讯,从曼多亚回到维罗纳,在进入朱丽叶的墓室前与巴里斯决斗并将其杀死,后来看见假死的朱丽叶,伤心过度,服毒自尽,而苏醒的朱丽叶看见罗密欧的尸体后拔出他的匕首自杀,共赴黄泉(或者是到地狱的第二环)。而在剧终的时候,互相仇视的两家人终于和好,颇有中国传说《孔雀东南飞》的意味,或者是西方的人文关怀。建国后的唯意识形态论往往把一部作品简单地按主义或是制度划分,把过多的政治因素带入了文学的领域,这种倾向在文学批评中出现得更为频繁,甚至给《罗密欧与朱丽叶》也扣上了反封建家长制度的帽子。如今看来,实为可笑。罗密欧与朱丽叶之所以死,并不是对封建家长制度提出“强烈的控诉”,而仅仅是为了最纯粹的爱情。爱,不能在生前得到,就在另一个世界重逢吧!
剧中有一个关键人物的设置让人觉得比较有意思,他就是劳伦斯神父,他是全剧发展的牵线人。作为罗密欧的好友,他从一开始就得知罗密欧深爱着朱丽叶。后来在二人的要求下,他为两位有情人主持了宗教婚礼。在罗密欧因为杀了提伯尔特而耿耿于怀时,他安慰了罗,并让他出逃至曼多亚。他让朱丽叶假死来逃过与巴里斯的婚礼,但到最后棋差一着,两人还是殉情而死。从剧中看来,劳伦斯神父几乎是一个全能的角色,他几乎解决了一切的困难——这个人物的设定让我想到了希腊神话对西方文学的深远影响。传说有位歌手叫俄耳普斯,他的歌声感动天地。为了救活他新婚死去的妻子,他不惜闯入冥王哈迪斯的地狱,用歌声征服了地狱三头犬,后来还感动了哈迪斯,使哈迪斯答应其偕同妻子离去,但在回到人间之前不可回头看一眼,否则他的妻子就将永堕地狱。俄耳普斯遵照了这一指示,一直到出口前都没有回头看一眼。而就在准备回到人间的一刹那,他忍不住内心的好奇,回头看了一眼,而他的妻子则从他的手边重坠地狱。
俄耳普斯的歌声纵然能够感动天地,却无法跨越生死;劳伦斯神父的全能也不能跨越生死,这是我从中看到的相似点。而唯一跨越了生死的,似乎便是爱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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