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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的读后感8篇

读完文章后我们一定要及时写好读后感,写读后感是一种对自己内心的反思和探索,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以下是发发总结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3000字的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3000字的读后感8篇

3000字的读后感篇1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

“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获奖评语)。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

“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

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3000字的读后感篇2

上个周末,终于在北京炎热潮湿的桑拿天气里,读完了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这本书对于中国文学爱好者并不陌生,中国现今中年一代的著名作家几乎都多少受到了马尔克斯思想或者创作手法的影响。但很坦白讲,我是受到了早期一些其他文学或歌曲中出现的百年孤独字眼,到最近媒体大肆报道的中国如何费劲周折终于拿到马尔克斯版权的影响,才决定要捧起这本厚厚的巨著。 日记

看最初部分时,觉得有点《指环王》的魔幻和不知所云。

中段看完一些网上的简单介绍后,改换了视角,从魔幻中剥离出现实的故事主线,终于隐约捕捉到了作者魔幻现实主义笔触下想要表达的对残酷现实的悲呛。

尾段读完,唏嘘感叹,下定决心一定要写篇读后感,表达我的震撼和对孤独的全新理解。

等到真要下笔了,才发现面对这样一部史诗般的巨著,实在无从下笔。是的,这是一部史诗般的巨著,或者它就是史诗本身。面对它,我感觉自己渺小得根本没有资格来描述自己的读后感。作者驾驭文字的能力,讲故事的手法,丰富但绝不华丽的细节描写,天马深空却从不脱离主题主线的想象,让提笔想写读后感的我,不仅悲从中来。

也许我眼界太浅,但在我这一亩三分地上,我只能做出结论:马尔克斯,绝非人类。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作者马尔克斯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小说以“汇集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荣获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

这本书最离奇的地方是在于它的叙事手法非同一般,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仿佛读者和小说中的人物一起从一个起点开始,经历百年后,又回到了命运的原点。整个小说纵贯百年历史构建虚拟创造出小镇马孔多的布恩蒂亚家族7代形形色色性格各异的男男女女,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在拉丁美洲民族革命运动大背景下,无法逃脱直接或间接地被孤独所折磨至死的命运结局。在个人命运的背后,我猜测作者是想揭示这样一个主题:在殖民统治时期的革命潜流,会因为人的孤独、封闭逐渐落后而消亡。

那个想象中的百年老宅

故事发生的地点在马孔多的布恩蒂亚家族老宅,虽然时不时会被作者天马行空地扯到欧洲啊亚洲啊某些地方,但故事的主线永远都不会离开这座老宅,尤其是故事的后半部分,让我在阅读字里行间时眼前很自然就形成了一幅关于这座老宅的想象图。老宅的兴建、逐渐破旧、最终宅基地被莫名而来的大风连根拔起,都随同着这个家族的血脉萎缩或者扩张而起伏不断,与家族人物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小说描写的布恩蒂亚家族一代一代“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马尔克斯企图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我们思考造成马孔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我被马尔克斯引入到完全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我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的经历和命运都是深刻得让我觉得血淋淋,对,就是血淋淋。

家族的每个人最终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的命运。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乌尔苏拉在冗长的雨季中漫漫腐烂。阿玛兰塔一刻不停地缝自己和自己仇视了一生的女人——丽贝卡的裹尸布。丽贝卡后半辈子足不出户疯疯癫癫如干尸般地过了后半生。青年时激进热血的奥雷良诺上校晚年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小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再重做,从他开始在这个家族的很多男女身上深深烙下了“做了毁,毁了做”的命运轮回印记,甚至包括一代又一代的人在取名字时都是用先辈的姓或名组合在一起,给我阅读时带来了很大的困惑和障碍,总觉得这是上一个已经过世的人物重新复活,或许这就是马尔克斯想要的效果。这象征着他父亲所开创的马孔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正如前面所述,一开始我能一直捧着这本大部头看很长时间,纯粹是被他似真似幻的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所吸引,因为类似于指环王这样的都是我的大爱。但看到中间时,终于明白马尔克斯其实是在用一种魔幻的手法描述残酷无比的现实轮回,从中间部分开始,“孤独”的主题就开始浮出水面,并在结尾处以华丽夸张的方式显现出来。当布恩蒂亚家族最后一个血脉奥雷良诺破译到吉普赛人那本寓言整个家族命运的羊皮书的最后一页,企图从最后一页中发现自己命运终结形式时,此刻大风起兮,整个老宅正在被风暴连根拔起,于是奥雷良诺终于明白自己不用再破译那一页关于自身命运的羊皮纸,因为命运的终结已经到来。

看完这本书,我很急切地想要找到一个人,倾诉我看完这本书的心情和震撼。刚好同事中有一个书虫,他在大学里看过,但他告诉我:他是用魔幻小说的视角去看完的。我劝诫他在大学毕业很多年后其实可以再重新看一次,因为名著的魅力就是经历了时间长河的洗礼后,其所蕴含的丰富内涵会随着读者自身的阅历不断增长视角不断改变,而呈现出多维甚至大相径庭的色彩。有时候,你能从中读到作者本没想过要表达却被你所捕捉到的哲理。

唉,我的那个梦想中的新家,那个新家中我最期待的属于我自己的书房,你在哪里?

3000字的读后感篇3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在自己的心里大多数会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 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无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好胜心。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 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 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3000字的读后感篇4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老舍的这部小说用朴素的叙述手笔,生动的口语,简洁地画出了一幅幅色彩鲜明的北京风俗画和世态画,富有地方色彩的生活画面和具有典型性格特征的人物形象。小说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故事,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

祥子来自乡间,日益凋蔽衰败的农村使他无法生存下去,他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的诚实劳动,创立新的生活。他试过各种工作,最后选中拉洋车。买车,做个独立的劳动者,“这是他的志愿,希望,甚至是宗教!”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不久,他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体面的、要强的、有梦想的祥子最终沦为一个以替人打旗伞、举花圈来谋生的行尸走肉式的流氓无产者。

悲剧的个人因素:小农意识

祥子原来生活在乡间,18岁时,失去了父母和几亩薄田,便跑到北平来。带着乡间小伙子的壮健与诚实,凡是卖力气就能吃饭的事他几乎都做过,但不久他看出拉车是件更容易挣钱的事,于是他拉上了洋车。这一职业选择表明祥子尽管离开了土地,但其思维方式仍然是农民的。他习惯于个体劳动,同时又渴望有一辆像土地那样靠得住的车。

整整三年,他不吸烟,不喝酒,不赌钱,没有任何嗜好,凑足了100块钱,买了一辆新车。自从有了这辆车,祥子生活过得越来越起劲儿。拉“包月”也好,拉“散座”也好,挣多少钱全是自己的。因为心里舒服,对人就更和气,买卖也就更顺心。祥子心想,照这样下去,至多二年,他又可以买辆车,一辆、两辆……慢慢就可以开车厂了。他的人生理想,就是拉车,买车,买更多的车,通过开车厂来完成原始积累,活脱脱一个地主老财的宏伟的发家计划。

所以,虽然在城里拉车,但是,骨子里祥子还是一个农民,他改变不了血液里的自私和狭隘。虎妞去世以后,小福子对祥子有情有意,祥子也很喜欢她,可负不起养她两个弟弟和一个醉爸爸的责任。祥子只好对小福子说:“等着吧!等我混好了,我一定来娶你。”然后离开了小福子,他又找了一个车厂,拉车去了。我们有理由怀疑:假使祥子真的混好了,他还会娶小福子吗?他关心的首先是他自己,是他自己买车,情感、责任,倒在其次的。

失败带来痛苦,祥子曾经在痛苦中思考,但狭隘、封闭、简单的小农的思维方式限制了他,使他不能在沉睡中觉醒。后来他也知道“独自一个人顶不住天”,但他没有做行之有效的努力,而是把一切归于“命运”。每次受到伤害之后,他都想到“命”;尽管“命”的内容不同,但“认命”却是必然的思想归宿。既然是“命”,而且认定有条“必定挨打受气”的“狗命”,他就不再抗争,只好听从命运安排。

但是,他的心,又是很不甘的。一系列的妥协、屈服、苟且之后,祥子由驯服的骆驼变成狂暴的猛兽,我们就看到了一个小农思想支配下的孤注一掷,“豁出命”向社会报复。同他的奋斗一样,他的报复也是狭隘的,带有很大的盲目性、疯狂性、自虐性,其结果不仅无损于社会恶势力,不能减少罪恶,反而伤害无辜,增加不幸和丑恶,更伤害了自己,“他为自己努力,也为自己完成了死亡。”

悲剧的社会因素:逼良为娼

这部小说的现实主义深刻性在于,作者带着悲悯的情怀,不仅刻画了样子在生活理想被毁坏后的精神堕落,“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去了。”更是带着批判现实的态度,描写了严酷的生活环境对祥子的物质剥夺,而这样的物质剥夺,是造成祥子堕落的社会因素。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一个人变成兽,固然有他自己的思想和性格原因,但是,最令人痛恨的,是这样思想和性格生成的土壤。

或许有读者会说为什么祥子要放弃希望呢?为什么不继续奋斗呢?但我想这对生来困苦的人们,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实在是不容易的,他们活着就是为了要拼命挣一口饭吃,温饱就是他们的理想,成家立业甚至遥不可及——因为一个拉车的没有办法再养活一家子,美好的婚姻对一个穷拉车的祥子来说,不是幸福的理想,却是一种心灵的和精神的戕害!老舍极深刻地刻画了这些画面,其中有一段说祥子在酒馆看到一老一小,老的哆嗦着,一进客栈不久就晕了,他已经在无数凛冽的冬夜里拉着辆破车、为了几个子儿挨饿受寒,天气太冷、因为不得不拉车,所赚的几个子儿都买了酒喝以便取暖,老爷爷从年轻拉车到年迈,不知哪一天会突然一倒死在路上!但是为了养着没爹没娘的小孙子,还是得拼了老命!客栈里同是拉车的人们都动了慈心,出钱出力帮助他们,老小两个猛啃着祥子送的包子…走时,小孙子却抱怨爷爷没能多拉回车——他们没有煤炭好取火了。多么的早熟,这是命运催逼的早熟,是多么令人心酸啊?小市民的生活是如此卑微,他们只能一昧地听天由命,没办法在困顿中开出一条新路来……祥子从老车夫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他只能选择他那个阶层的方式来实现“突围”。

于是,过去那个要强、忠厚、努力的祥子不见了。他开始抽烟、喝酒、赌钱……在夏宅拉包月时,年轻的夏太太引诱祥子,使他染上了淋病,他的对社会的仇视心态更加张扬了。祥子不再爱惜车,他还跟巡警吵嘴打架,成了巡警眼中头等的“刺头”。

但祥子并没完全堕落,或者说,他的人性中积极的因子还没有丧失殆尽,他常想照旧去努力自强,小福子的存在也常给祥子某种希望。曹先生避难回来,要祥子再来拉包月,还答应他把小福子接来同住。祥子高兴极了,他仿佛又看到了希望的曙光。他带着这个好消息去找小福子,却得知了小福子被卖进青楼后自尽的消息。祥子在街上丧胆游魂地走,遇见了小马的祖父老马。老人因没钱买药,眼睁睁看着小马死在自己怀里。他叹道:“我算是明白了,干苦活儿的打算独自一个人混好,比登天还难。”是的,一个人怎么能够抗争得过整个社会?

祥子从此彻底变了,他没有回到曹先生那里,却变看法串宅门去骗钱花。怎么能沾点便宜,他就怎么办。多吸人家一支烟卷,买东西使出个假铜子去,喝豆汁多吃几块咸菜,拉车少卖点力气而多挣一两个铜子……都使他觉得满意。为了一点赏钱,他还出卖了阮明。最后,祥子的信用丧失得已赁不出车来,他的病也渐渐严重。于是,他又靠给红白喜事做杂工来维持生命,他成了个还有口气的死鬼。

祥子的身影,消失在车流人流中,他的悲剧,既是他个人的悲剧,更是当时社会的悲剧。读《骆驼祥子》,我们看到了一个人力车夫的堕落过程,更看到了一个社会把人变成鬼的过程。

这样的悲剧,但愿不再上演。

3000字的读后感篇5

祥子,生活在艰苦的时代,在那个时代,车便成了他的一切。

起初,一切都是那么平常,祥子一心只想着买车,拉车。没有杂念和顾虑。直至消息传来——“要打仗了!”祥子省吃俭用买来的车就这样被军队裹了去。祥子不甘心,不顾身上的淤青,他随着军队的方向走,希望能寻回他的车。可他并没有那么幸运走到半夜,连军队的影子都没寻到,只有从远处传来的几声骆驼的鸣叫。在这路上,骆驼变成了他唯一的伴侣。既寻不到车,骆驼总值几个子儿。祥子这样想着,他开始漫无目的地走,又渴又累。终于,他来到了一个村子,他开始想法子把这几匹骆驼卖出去。只有一个老人买下了,三十五块现洋。这几匹骆驼是祥子用命换来的,可这离买新车要差的远,他能有什么办法呢?他没有办法。与此同时,祥子也落得了“骆驼祥子”这一称呼。

为了买车,祥子只好去拉车—这是他唯一会的。这有一个很大的车厂—仁和车厂。他从那儿租借了辆车,他看到人就拉,两条腿跑得极快,但又稳当。他为人忠厚老实,人和厂的厂主刘四爷对他不薄。也因为他的忠厚老实,虎妞恰巧相中了他。而祥子呢,并没有这样的`想法,他只想快点拉车,买新车。他在拉车这段时间里认识了曹宅的曹先生。在祥子看来,他是圣人,是明事理的人,是好人。祥子之前拉过王宅的包月,那里的太太和老爷都不会给下人一个好眼色,曹宅不同,即便是下人,也会有一间体面的屋子。曹宅就像沙漠里的绿洲,给了祥子一线希望。在曹宅一同工作的高妈曾劝过祥子:“一个子儿放着永远是一个子儿,不如放出去,钱能生钱!”祥子不以为然,他认为自己随身带着才是最保险,最可靠的。后来,虎妞告诉祥子自己怀孕了,并想好了对策。祥子没有办法,他不想面对,他并不喜欢虎妞,可是又有什么法子呢?直至一次变故,曹先生让祥子通知太太带着孩子来到左宅。祥子前脚刚到曹宅,紧接着孙侦探就来了,孙侦探把祥子唬住,并让他用钱买命。祥子哪里顾得那么多,把自己放在葫芦瓶里的钱全拿出来,头也不回地跑了。但祥子的道德底线告诉他这样做不仁义,他还是回到曹宅看了看。好在太太带着孩子已经走了,祥子回来后高妈也走了。

祥子觉得他可以向曹先生要回损失,可打听后得知曹先生一家已经去上海了。祥子走投无路了,他只好回到仁和车厂,听从虎妞的安排。在刘四爷大寿那天,计划本顺利进行,谁知刘四爷却一刀捅破,虎妞只好拿怀孕威胁刘四爷。刘四爷爱面子,亲友又都在场,只好将虎妞赶出去了。结婚后,虎妞告诉祥子自己并没有怀孕,祥子恨极了,他觉得虎妞像一个妖怪,折磨人的妖怪,专吸人血的妖怪!他开始为自己的前程担忧。

后来,虎妞难产,死了。小福子向祥子表达芳心,祥子承诺等他混好后,就会来找她。到祥子找到办法后,小福子却没了踪影。祥子马不停蹄地出发了。等待他的却只有小福子吊死在树上的消息。小福子变成了吊死鬼,他没有希望了,他的生活变得灰暗。他把阮明“卖”了,得了些钱,继续浑浑噩噩地度过每一天。

?骆驼祥子》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感触,它真实地描绘出旧年代底层人民贫苦、困难的生活,一个个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仿佛是真的故事一般。

在我看来,祥子是一个幸运的人。他在沙漠里走了三天三夜竟奇迹般地找到一个村子并定居下来。在他精神乏味的时候,遇到了曹先生,他得到了新生。同时,祥子也是一个不幸的人。先是车被裹了去,后来又被虎妞耍骗结婚,后来虎妞又因难产而死,而小福子,他最爱的女人,也在不久后变成了吊死鬼。

虎妞也是女人,也有爱别人的资格,可因为太过急切,最后使祥子讨厌她。怀孕时,她不活动,整天在床上,又每天都吃些零嘴儿,导致肥胖,婴儿横产。而祥子也生育知识不足,没有及时劝阻,导致了最后的结果。

小福子是一个善良的人,她也令我同情。她被自己的父亲二强子亲手卖出去,回来后二强子喜欢吃喝嫖赌,需要钱,两个弟弟要吃东西,要生活,也需要钱。就像文中老者所说的:“男人们卖的是血汗,女人们卖的是肉。”在祥子离开后,她迫不得已去了白房子,最后在树林里上吊而死。

还有一个令我钦佩的人,曹先生。曹先生是一个重情义的人,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即使只是车夫的祥子,他也十分关心,没有丝毫瞧不起他。即使他安排给祥子的任务没完成,他也没有怀恨在心,而是为祥子出主意。

祥子本是一个普通的车夫,却因为各种事情的发生改变了他。他的生活变得颓废,能混且混,没有目标没有方向。

而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没有和祥子一样可悲的遭遇,更不用说感同身受。祥子所受过的苦难,是我们远不能想象的。我们生活在充满光明的时代,人民的内心不再腐败,社会也不再庸俗。我们要活得有目标,有方向,并朝着自己的方向不断努力、前进,不断追随。遇到困难不要轻言放弃,努力才会有结果。不给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同时,我们也要尊重和关心、关爱自己身边的人,并适时给予爱心和帮助,让人爱之心遍及每一个人。

3000字的读后感篇6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用“辛酸泪”来概括洋洋洒洒一百二十回的古典巨著《红楼梦》,是再精妙不过的!但只再想问一句:“红楼一梦为谁痴,涩泪一把谁堪忍?”想是对此著的一些个人看法。

关于大观园

大观园不仅是一座普通富贵国亲的园子,更是一部见证了宁荣二府兴衰的书!

从元春嫁进深宫,宁荣二府花巨资修建这座省亲别墅,到最后变成闹鬼的荒园。这之间,有宝玉“对额动诸宾”的机灵,“投鼠忌器瞒脏”的情义,“杜撰芙蓉诔”祭晴雯的柔情;有黛玉“埋香冢泣残红”的多情,中秋夜与湘云“凹晶馆联诗”的才华,亦有“焚稿断痴情”的痴气;有宝钗“出闺成大礼”的悲切,老祖宗“两宴大观园”的气派,湘云“醉眠芍药?”的无邪,刘姥姥“醉卧怡红院”的诙谐,凤姐“抄检大观园”的威风,更有园内众姊妹们“共结海棠社”的佳话!

偌大的一个大观园,锁着一段段恩恩怨怨,一桩桩爱恨情仇,一滴滴辛酸眼泪,一阵阵欢声笑语……这是个何等富贵的家族,何等精致的园子!

竟没想到结局竟是死的死,嫁的嫁,出家的出家,离乡的离乡,留下那一个往日充满阳光、笑语,如今荒凉,闹鬼的空园!

这岂仅仅是宁荣二府衰败的历程,也是“贾、薛、王、史”四大家族从兴到衰的写照,更是对封建大家族的封建思想的极大讽刺!

关于金陵十二钗

对于金陵十二钗,曹雪芹是有偏见的。诸如秦可卿、元春、巧姐这三人,几乎是除了了解她们的身世之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包括她们的性格,皆一概不知。

喜欢薛宝钗,是因为她那首《忆菊》中的“空篱旧圃秋无迹,冷月清霜梦有知”这一句。喜欢她的随遇而安。然而,她却受封建教化思想太重、太深,遇事太“随”,全然不像探春那样有主见,敢于斗争,最终嫁了宝玉,孤苦一人守着空房。

对于林黛玉,也只有用她那句“侬今葬花人笑痴,他日葬侬知是谁”来形容了。我不喜欢这样一位多情、多泪又清高自傲的女子,对于凡世不屑一顾,却为尘世肝肠寸断!

真正喜欢的,是史湘云的豁达!她的身世遭遇几乎与林黛玉相同,却从不把悲伤放在心上,洒脱地面对一切,开开心心地过日子,甚至到最后的守寡,也是坦然从容,不比林妹妹,总有流不完的泪。

另一人自然是王熙凤——这个小说中塑造的最经典的角色!她的出场、铁槛寺弄权、泼醋打平儿、借剑杀人、抄检大观园……这个性格刚烈、直爽,甚至被有些人认为是“泼辣”、“阴险”的琏二奶奶,是宁荣二府有一无二的,更是封建家族有一无二的女强人!喜欢凤姐的脾气,不娇柔造作;只可惜这样一个女子,要强、好胜了一辈子,到头来遭人冷眼,曲解了她的心,孤苦一人走上了黄泉路,这个昔日威风大震宁荣府的王熙凤,可怜一生为家计争强,却是“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衰”!

我一直以为,《红楼梦》写金陵十二钗,是极具悲剧色彩的,它胜于四大家族由兴到衰的程度!它写迎春、元春、王熙凤、林黛玉的死,写惜春的出家,探春的远嫁,以及巧姐的离家,妙玉的遭劫,湘云的守寡——这些无不从女子的角度剖析了当时社会的现实,她们一生的悲剧命运,想来用林黛玉的一句诗来描绘,是极好不过的,那便是“冷月葬花魂”……

关于通灵玉

要说宝玉的这块通灵玉,自然要从说宝玉开始。

小说中“甄”、“贾”二宝玉,即“真宝玉”和“假宝玉”。甄宝玉幼年虽和贾宝玉一样喜欢同众姊妹们玩,但后来变得正经好学,搞得满腹经纶,而他最后的结局小说并没有交代,他是否考取功名,我们也无从得知。

而贾宝玉生性聪慧,却是个不思进取之徒。糊糊涂涂地过了一生,后经仙人指点,方看破红尘,用心读书,中了乡试后出了家。

对于甄宝玉下落的留白,是十分高明的!这实在是应了太虚幻境入口的一幅对联: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去真来真胜假,无原有是有非无。”

而小说的最后一回,是确切地点出了“宝玉即‘宝玉’也”。——这个结局,对于每个认认真真读了《红楼梦》前一百十九回的人真真切切是当头一棒!我自己读到此处时,是鼻子一酸,有想哭的冲动的!

在第一回中,写道“就将此蠢物,夹带其中,使他去经历经历”。一直以为宝玉的通灵玉才是那青埂峰上的石头……

小说的第九十四回,是整个故事的转折点。从写怡红院十一月开了株海棠花,到宝玉的通灵玉莫名其妙地丢失,之后就净是些稀奇古怪的事——宝玉成了呆子,大观园闹鬼,宁府被抄了家当,凤姐撞了秦可卿的鬼魂……

一块石头就这样“枉入红尘几许年”,让尘世女子为它落泪、归天、受冤,让宁荣二府妻离子散,最终却“尘缘已满,携归本处”,落回青埂峰——这样无情的结局定是叫作者本身也是“不忍而为之”的,不然,他怎会将这石头的归宿安排在与“情根峰”谐音的“青埂峰”!

关于后四十回

曹雪芹将《红楼梦》著到第八十回,故事的一部分结局已初露端倪,但高鹗补的后四十回却是硬生生地将曹雪芹的设想一一更改!

论对这个故事的下手,曹雪芹无疑是要比高鹗“狠”的!他的原意定是要让宁荣二府全部败光,只有高鹗不忍心这样,于是让“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曹雪芹狠心要让香菱活活被夏金桂害死,高鹗却把夏金桂弄死,把香菱扶了正;曹雪芹下决心要把湘云配给宝玉,高鹗却舍不得冷落了宝钗……

这也许是高鹗一人比不上现在的“红学会”,看不太出前八十回中的玄机,就像他不知道曹雪芹为凤姐结局安排的“一从二令三人木”是怎么个死法,就只好让她草草地、莫名其妙地死了!(此诗句至今未有人猜出曹雪芹的本意是要叫凤姐如何死法)

但也许,中国历史上也仅有高鹗一人忍心让林黛玉死!这一死,将宝黛二人的爱情悲剧升华到至高点,胜于一切其他结局——这点,恐怕是高鹗补得最成功的一段了!

然而我却觉得,补的四十回虽算不上完美,但读来却更叫人寒心、悲凉——这是发自内心的感触,却不知如何说出个“为什么”来,也许,正是应了这句话:“残缺也是美。”

——而《红楼梦》本身,不也是一个残缺吗!

?红楼梦》,真是一部让人看了不禁流泪的人间悲剧!我们随着这块顽石,一道游历了尘世的风风雨雨,体会了一番儿女柔情,感悟了一段爱恨情仇,见证了一部旷世悲剧!

有道是: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后记:

这些的确都是自己的看法,虽然有些地方可能出错!

写《红楼梦》的读后感,我认为首先要拥有的,是勇气!这勇气,并不单指你是否敢于评价这本巨著,敢于部分否定这本巨著(高鹗的后四十回补本);而是要看你是否敢于创新——打破《红楼梦》读后感的一贯传统,只从“贾、薛、王、史”四大家族的兴衰和宝黛二人的爱情悲剧切入。

其实,细读《红楼梦》,会发现大观园、金陵十二钗、宝玉,包括小说自身在内的四个结局,是最能体现《红楼梦》的魅力的!所取的四个小标题下的文字,段段其实都提出了“红楼一梦为谁痴?”这一问,反复地点题。所以个人认为,这篇读后感历时两天,写得算是成功的!

?红楼梦》,真的只有待到读完了她才会发现其灵魂的深邃,怪道人们说:“作为一个中国人,不读《红楼梦》,简直是种精神上的极大浪费!”

我承认,自己已经对她爱不释手了,不然,就算叫我死,也是做不出这篇读后感的!

3000字的读后感篇7

今年暑假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读完第一章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它主要是以宝黛二人的爱情悲剧写的,它以生动的描写,写出了那时候大家族的悲欢离合。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林黛玉了,因为我觉得她美丽、聪明,又很好学,还知书达理。不过,她的缺点就是太多愁善感。我最不喜欢的人物就是薛宝钗,因为她明知黛玉多愁善感,没有妈妈,还在薛姨妈怀里撒娇,感觉好像是故意的。我不太喜欢红楼梦的结尾部分,因为太悲惨了。

×了红楼梦,让我对中国历史产生了很大的兴趣。我还要学习红楼梦中人物的优点,从自身找找有没有和里面人物同样的缺点,并把它改正。这是我第一次看红楼梦,有些地方还不是太懂,以后有时间我会再好好阅读它,相信会有更多的体会和感想。

红楼梦塑造了一个跛足道人,他的眼睛正是大观眼睛,所以他看到了一个欲望无穷、沽名钓誉、巧取豪夺的泥浊世界,“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世人都说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他所唱的好了歌,正是荒诞歌。甄士隐为好了歌作了注解。他的解,是对泥浊世界和荒诞人生的“解构”。原来,这个金玉其外的人群舞台,演的不过是一幕幕荒诞戏剧:“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红楼梦有一首荒诞主题歌,还有一个荒诞象征物,这就是“风月宝鉴”。

宝鉴的这一面是美色,宝鉴的另一面是骷髅。贾瑞死在美女的毒计之下是惨剧,而追逐骷髅似的幻影幻象则是几乎人人都有的荒诞剧。难道只有贾瑞拥抱骷髅?人世间在仕途经济路上辛苦奔波、走火入魔的名利之徒,哪一个不是生活在幻觉之中的贾瑞?总之,揭示世道人生甚荒唐的荒诞性,是红楼梦极为深刻的另一内涵。

如果说,林黛玉之死是红楼梦悲剧最深刻的一幕,那么,贾雨村的故事则是红楼梦喜剧最典型的一幕。红楼梦的大情节刚刚展开,就有贾雨村“葫芦僧判葫芦案”。熟悉红楼梦的读者都知道贾雨村本来还是想当一名好官的。他出身诗书仕宦之族,当他家道衰落后在甄士隐家隔壁的葫芦庙里卖文为生时,也是志气不凡才会被甄氏所看中并资助他上京赴考中了进士,还当了县太爷。被革职后浪迹天下又当了林黛玉的塾师。聪明的他通过林如海的关系和推荐,便在贾政的帮助下“补授了应天府”。可是一下马上任就碰上薛蟠倚财仗势抢夺英莲、打死冯渊的讼事。

贾雨村开始面对事实时也正气凛然,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并发签差人立刻把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可是,站在桌边上的“门子”对他使了一个眼色,雨村心中疑怪,只好停了手,来到密室听这个听差叙述讼事的来龙去脉和保乌纱帽的“护官符”,而讼事中的被告恰恰是护官符中的薛家,又连及同在“护官符”中的贾家,甚至王家,这可非同小可。最后,他听了“门子”的鬼主意虽口称“不妥,不妥”,还是采纳了“不妥”的处理办法,昧着良心,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放走凶手,之后便急忙作书信两封给贾政与王子腾报功,说一声“令甥之事已定,不必过虑”。为了封锁此事,又把那个给他使眼色、出计谋的门子发配远方充军,以堵其口。

王国维在评说红楼梦的悲剧价值时,指出关键性的一点,是红楼梦不把悲剧之因归罪于几个“蛇蝎之人”,而是“共同关系”的结果,如林黛玉,她并非死于几个“封建主义者”之手,而是死于共同关系的“共犯结构”之中。而“结构中人”并非坏人,恰恰是一些爱她的人,包括最爱他的贾宝玉与贾母。他们实际上都成了制造林黛玉悲剧的共谋,都有一份责任。这种悲剧不是偶然性的悲剧,而是人处于社会关系结构之中成为“结构的人质”的悲剧。

红楼梦的忏悔意识,正是意识到自己乃是共谋而负有一份责任的意识。红楼梦正因为有此意识而摆脱了“谁是凶手”的世俗视角,进入以共负原则为精神支点的超越视角。可惜王国维未能发现红楼梦美学价值中的另一半--喜剧价值同样具有它的特殊的深刻性,即同样没有陷入世俗视角之中。

贾雨村在乱判葫芦案中扮演荒诞主体的角色,但他并不是“蛇蝎之人”的角色。当他以生命个体的本然面对讼事时,头脑非常清醒,判断非常明快,可是,一旦讼事进入社会关系结构网络之中,他便没有,并立即变成了结构的人质。他面对明目张胆的杀人行为而发怒时,既有良心也有忠心(忠于王法),可是良心与忠心的代价是必将毁掉他的刚刚起步的仕途前程。一念之差,他选择了徇私枉法,也因此变审判官为“凶手的共谋”。可见,冯渊无端被打死,既是薛蟠的罪,也是支撑薛蟠的整个社会大结构的共同犯罪。说薛蟠仗势杀人,这个“势”,就是他背后的结构。

贾雨村在葫芦戏中扮演荒诞角色,表面上是喜剧,内在则是一个士人没有、没有灵魂主体性的深刻悲剧。总之,红楼梦的内在结构,是悲剧与荒诞剧兼备的双重结构。也可以说,红楼梦的伟大,是大悲剧与大喜剧融合为一、同时呈现出双重意蕴的伟大。一百年来的红楼梦研究只重其悲剧性,忽略其荒诞性,今天正需要我们做一补充。

王国维说红楼梦是哲学的,指的不是红楼梦的哲学理念,而是它的生命哲学意味和审美意味,即由红楼梦的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及其他女子等美丽生命所呈现的生命形上意味。也就是说红楼梦的永恒魅力和美感源泉,不在于它与社会形态变动相连接而产生的意识形态,而在于它呈现了一群生命,一群空前精彩的诗意个体生命。这些生命,也带有儿童的天真和原始的气息,在你争我夺的功利社会里都在内心保持一种最质朴、最纯正的东西。

红楼梦塑造林黛玉等一群至真至美的诗意女子形象,是中国文学前无古人、后启来者的奇观,也是世界文学的奇观。红楼梦女性诗意生命系列中最有代表性的几个主要形象,如林黛玉、晴雯、鸳鸯等有一共同特点:不仅外貌极美,而且有奇特的内心,这便是内在诗情。

贾宝玉称她们属于净水世界,这不仅是概括她们的“柔情似水”的女性生理特点,而且概述了她们有一种天生的与男子泥浊世界拉开内心距离的极为干净的心理特点。她们的干净,是内心最深处的干净,她们的美丽,是植根于真性情的美丽。因此,曹雪芹给予她们的生命以最高的礼赞。

他通过贾宝玉作芙蓉女儿诔礼赞晴雯说:“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这一赞辞,既是献给晴雯,也是献给其他所有的诗意女子。芙蓉女儿诔出现于红楼梦的第七十八回,至此,曹雪芹的眼泪快流尽了。

他借宝玉对所爱女子的最高也是最后的礼赞,包含着绝望,也包含着希望。那个以国贼禄鬼为主体的泥浊世界使他绝望,但是,那个如同星辰日月的净水世界则寄托着他的诗意梦想。红楼梦的哲学意味正是,人类的诗意的生命应当生活在泥浊世界的.彼岸,不要落入巧取豪夺的深渊之中。

人生只是到人间走一遭的瞬间,最高的诗意应是“质本洁来还洁去”,如林黛玉、晴雯、鸳鸯、尤三姐等,返回宇宙深处的故乡时,不带俗世中浊泥与尘埃,乃是一片身心的明净与明丽。红楼梦充满悲剧氛围,正是因为它本身就是这样一曲悲绝千古的诗意生命的挽歌。

3000字的读后感篇8

生活在新时代的我们,没有经历过战争、没有经历过饥荒,只记得总被长辈们叨叨着,需对为中华民族解放事业献出生命的***先辈们怀有崇敬之心、缅怀之意。但因自己年幼还不太能深刻了解那其中的情感。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生阅历的增加、知识的充沛,如今在拜读《苦难辉煌》一书,跟随着作者追寻中华民族的人民军队在历史重大关头不畏艰险,勇于承担救国使命,突出重围,杀出血路,最终夺取胜利建立新中国的辛苦历程,期间终让我受益匪浅,感慨良多。

从苦难走向辉煌,中国历史经历了百年的历程,就像书中列宁讲过:“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不能深刻感触过去,就不能获得腾飞的翅膀。当我们在享受着今天富足生活时,还应翻开历史看看,去充实一下自己已经日渐空虚的心灵,缅怀一下那些为了我们今日美好生活付出生命的***先烈。正是那段苦难的历史,才铸就了今天的辉煌,创造出了我们美好的生活。

看着书中描写的那些***战争年代一个个感天地、泣鬼神的壮烈故事,不仅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奋勇向前,也激励着全国各族人民勇往直前创造美好祖国家园。我们应该积极发扬《苦难辉煌》中总结的***人独特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太行精神,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群众路线,保持知难而进、艰苦奋斗的精神状态,不断汲取实现跨越发展的精神力量,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苦难辉煌》吹响了当代中华民族扬帆起航前进号角。激励无数中华儿女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今天的我们,要不断发扬中国***人的***信仰,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为钱,不为官,不怕苦,不怕死,脚踏实地、百折不挠,艰苦奋斗,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谋福祉,为中华民族的腾飞而努力。

历史是相对的,辩证的。过去相对未来是历史。我们作为后来人,正在续写着历史,必须接过先辈们的接力棒,跑好属于自己的一程,做好历史的传承者,创造者。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人的一生是短暂的,在人的一生中,一个人虽然不能把握自己生命的长度,但是,可以通过扬起目标的风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发扬长征精神,让生命的航船成功远航,从而增加生命的宽度和厚度。待以后回首往事的时候,我们会说:我奋斗过,我努力过,我不后悔。

我们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性时刻,个人命运不可能不和国家的崛起紧密相连。一个人一生不仅在为自己,更是在为他人的幸福、民族的强盛拼搏奋斗,这样的人生会更充实、更有意义,也定会更加绚丽多彩。今天,对中华民族来说,需要前仆后继的事业依然在继续,不论我们前进的道路如何艰难,我相信只有把自己的命运与祖国的繁荣富强的事业联系起来,才能最大限度地释放自己的能量,实现自我价值,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华民族伟大信念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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