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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5篇

人们了解怎样完成一份完美的应急预案吗,大家在面对某些特殊环境时,肯定要启动应急预案,下面是发发总结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5篇,感谢您的参阅。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5篇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篇1

一、总则

(一)目标

为切实做好全旗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地开展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师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服从上级,政令畅通;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严格制度,落实责任。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通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库伦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一)适用单位:本预案适用旗教科体局所属的二级单位,库伦旗范围内经依法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范围:重大传染病疫情、集体中毒(包括食物中毒和生化物品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和不明原因的公共卫生事件等。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管理

旗教育科技体育局成立库伦旗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二级单位、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库伦旗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海军旗教科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明义旗教科体局党委副书记

张宝华旗教科体局副局长

王海山旗教科体局副局长、纪委书记

梁晓蕾旗教科体局副局长

成员:铁山旗教科体局办公室主任

王额尔德木图旗业余体校校长

哈斯毕力格旗教科体局基建办主任、纪委副书记

青叶旗教科体局体卫艺股股长

刘德刚旗教科体局安全股股长

刘玉磊旗教科体局教育股股长

高国民旗教科体局职教办主任

吴文荣旗教科体局民教股股长

满都仁旗教科体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曹静旗教科体局后勤管理中心主任

解恩波旗教科体局系统团委书记

教科体局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各校(园)长、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明义副书记兼任。成员:青叶、铁山、刘德刚、刘玉磊、高国民、吴文荣、满都仁、曹静、解恩波、李芳彦。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管理本辖区内二级单位、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宣教活动,加强与旗卫健委、疾控中心等部门的配合,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2.教科体局所属二级单位、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职责

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做好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及局相关股室的联络对接,全力做好信息上报、消毒隔离、舆情管控等各项工作。要设置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测温枪、消毒用品等必备的防护用品。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现场处置和后续管控等工作,并及时报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24小时开机,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并保证信息联络畅通。

三、应急处理措施

(一)现场处置。发现疑似患者及时隔离,疏散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二)及时上报。如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上报旗疾控中心(苏木乡镇学校上报当地卫生院)、旗教科体局,说明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等有关内容,教科体局负责及时上报旗人民政府,并启动相应应急措施。

库伦旗疾控中心电话:4919353

库伦旗教科体局电话:4777434

(三)协调配合。旗教科体局、突发卫生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按要求立即到达现场协助卫健、应急等部门开展救治、消毒、疫情信息的收集等相关工作,根据突发卫生事件实际情况,按照旗突发卫生事件指挥部指令,做好后续管控工作。

(四)舆情管控。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工作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和相关知识培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家长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适时对校医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知识、监控与报告等方面的培训。

(二)配齐各类应急物资。适当安排经费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保证医疗卫生设备、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充足有效。

(三)开展应急演练。各单位每学期不少于1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根据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五、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篇2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1.根据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突发安全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安全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体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安全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和宿舍的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新冠肺炎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新冠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疾控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八、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篇3

一、组织指挥

学校供水应急防范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学校供水应急系统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汇总和按程序报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办公室设在通慧楼三楼事务室(电话:2360)。

二、响应和处置

对发生的一般性影响危及学校正常供水的事件,领导小组尽快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果断处置,全力控制事态的发展,减少财产和社会损失。

1、供水水质防范预案

(1)学校发生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做好登记,上报学校领导,并同时向市卫生监察支队和教体局报告,报告的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涉及班级、发病人数、主要症状。

(2)学校发生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时,应启动应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及时调动人员共同处置:

①校长统一安排、指挥调控;

②总务处事务室负责立即保护好现场和关闭进水总闸阀阀门,保存造成污染或疑似有毒的饮用水;

③总务处服务部负责立即组织和提供全校师生员工可饮用的水,并准备好器具盛装饮用水,校医负责对提供的饮用水进行余氯比对和消毒;

④安全处、校医、班主任以及老师一起保护好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并及时送患者去医院治疗和进行呕吐物、排泄物的检测;

(3)供水和相关人员在接受调查后方可离开。

(4)学校派人做好家长和全校师生员工的安抚工作。

(5)学校配合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市卫生执法监察支队的调查工作,提供患者的信息,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必要的采样工作。

(6)严格按照二次供水的要求和专业人员的建议做好预防饮用水污染的措施:

①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制度;

②加强日常卫生工作;

③加强消毒和余氯比对工作;

④加强全校范围内的健康教育工作;

⑤暂停集体性活动。

(7)每日向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市卫生执法监察支队报告师生员工病例的恢复情况,新发病情况,并做好记录。

2、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供水抢修范围:学校校园内所有供水管网

(1)保证有足够用于供水管网的机械、设备、配件、器材,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供水管网抢修时限:20mm、25mm供水管网白天1小时内,夜晚2小时内;50mm白天2小时内,夜晚3小时内;500mm白天6小时内,夜晚10小时内。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篇4

第一节总则

一、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以及辽宁省相关文件、条例等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重大交通事故、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等。

三、突发事件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1、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院长

总督导: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行政副院长、业务副院长

2、办公室

主任:主管医疗副院长(兼)

常务副主任:医务科长、院办主任

政治工作组:党办、纪检、人事科

人力资源组:人事科、院办、医务科、护理部

医疗救护组:医务科、护理部、门诊、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医疗保障组:药剂科、总务科、器械科

后勤保障组:总务科

信息宣传组:政工办

安全保障组:保卫科

对外联系组:院办、党办

四、当发生上述所列突发事件时,医务科、总值班必须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甄别,由主管医疗副院长以及医务科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所需调用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情况向总指挥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由总指挥宣布本预案的启动。

五、科室、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科室、部门的相应措施,并有培训、检查落实情况的记录。

六、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病案书写及管理制度;坚持三级查房制度:坚持会诊制度等保障医疗安全的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第二节人员准备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急诊科人员全天候准备人员,建立有效的通讯网络,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件。

二、夜间各科值班人员随时准各听从院总值班调遣。

三、医院根据突发事件的临床特点随时组成具有明显专业特点的专案组,安排专业人员承担主检医师工作,指导临床工作。

四、科教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应急措施的人员培训。

五、全院各部门主任,负责将《应急预案》灌输至本部门内的每一位职工(包括临时工),并定期进行演练。

六、指挥中心及医务科接到需派出医疗队任务时,白夭由科室主任根据要求迅速做出人员安排,报医务科组队;夜间由院总值班根据专业需求从值班医生中选派,并通知当事科室主任进行人员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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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篇5

一、总则

⒈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和规范全院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⒊工作原则

⑴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⑵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院领导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⑶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部门、各科室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⑷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保障。要广泛组织,全员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⒋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院或指定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组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副院长、副书记

组员: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二门诊部、保健部、院感办、院办、总务部、保卫部、党群办、设备部、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健康教育部、财务部、外联部等职能部门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由医务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1.承担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各项指令和任务;2.承担我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医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要及时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院外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医疗救治

⒈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⒉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⒊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环境。

⒋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不得拒绝接诊。

⒌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⒍开展科研与技术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技术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五、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开展卫生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组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⒈专业技术组织保障

⑴应急卫生救治队伍

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管理和培训。

⑵演练

按照统一计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⑶后勤保障:物资、经费、交通、通讯保障由财务部、总务部负责

⒉宣传教育

由健康教育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正确引导社会心理,动员公众积极支持并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落实群防群控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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