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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书读后感600字7篇

写读后感是一个让我们展示语言表达能力的好机会,应该认真对待,读后感是一种沟通,通过文字传递着作者的情感和读者的感悟,下面是发发总结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鲁迅的书读后感600字7篇,感谢您的参阅。

鲁迅的书读后感600字7篇

鲁迅的书读后感600字篇1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的时候离开家乡,20年之后你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风景呢?当你遇到你的儿时伙伴时,他/她又是怎么一副脸色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而我国的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然而在他长大之后他便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在鲁迅幼儿之时,在他们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让鲁迅先生认识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他叫做闰土。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是他拥有鲁迅儿时所为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在闰土的口中,鲁迅先生听见了一些他所未知的东西。在鲁迅的心中,闰土是自己的偶像,是一位勇敢机智的农村少年。然而鲁迅当时却没有想过在自己长大的时候,闰土会变成什么样子?

20年后鲁迅先生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样子几乎完全不相信。自己儿时的朋友--闰土,已经是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一点也不想儿时的活泼和机灵,一见到鲁迅,就下跪叫老爷。这样大的反差,实在是让我难以置信,在世代推进下,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人们的侵犯下和政府的无能下,人们过着悲惨的生活,而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

在文章的最后一自然段中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

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鲁迅的书读后感600字篇2

“五四“运动后,新文化开始了,参加运动的人,各走了不同的路,而鲁迅感到孤独和彷徨。病态社会不幸的人们,在那时黑暗、无情的旧社会的压迫下,一点点被吞噬。

?祝福》中祥林嫂在不幸的遭遇,一步步沦为失魂落魄的乞丐,最后无声无息地惨死在雪夜。祥林嫂在鲁四爷家干活,像鲁四爷这有权有势的人却对百姓毫不关心,让我感受到当时受旧思想束缚社会的冷酷,还有民众的无助。

面对这种命运的,还有知识分子。《在酒楼上》的主人公吕纬甫,年轻时想改革中国,在历经次次失败和别人的打压下变得敷敷衍衍,现在却渐渐做着无聊的事情消耗生命。那是的人们敢作敢为,又愚昧而胆怯,一开始是满腔热血,最终是空。鲁迅是这样一潭死水里一直追求光明的鱼,弃医从文的他怀着一颗炽热的爱国之心,用文字,唤醒那些思想还在沉睡的中国人。

可鲁迅笔下的一位作家却与他大不相同。《幸福的家庭》中的作家幻想了一个处处都完美的幸福家庭,这个家却在中国无处安置,最后把这个不存在的点a。这讽刺就是逃避现实,不敢面对黑暗的作家。

?示众》里的看客对巡警牵着的犯人一点也不关心,只是想挤进去看热闹。我感到着实可笑,他们冷漠、麻木、愚昧,他们有的是孩子,有的是大汉,都莫名其妙地挤了进去。

鲁迅笔下的人们,让我们醒来了,让我们的思想醒来了。自己想做好的事,就如改革中国一样,是一场持久的战斗,有敌人不断地进攻,也有我们重新站起来的时候在重重灰暗之下,努力地打破常规,去追寻我们充满希望与光明的远方,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鲁迅的书读后感600字篇3

每次阅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总会有一股激昂之情在心头腾涌。可当我翻开《朝花夕拾》这本书时,它让我感受到的则是童年的美好和那渐渐遗忘的乐趣。

?朝花夕拾》这册杂文集就具有这样的魔力。它用淳朴,清新的语言描写出了鲁迅童年是种种有趣的事。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则是《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文章。在文章里,鲁迅写出了他对《山海经》是如此的渴望,甚至彻夜难眠。而长妈则是为了完成鲁迅日夜渴求的愿望,让鲁迅得到知识的果粮,付出了艰辛的努力。这种朴实而真挚的爱着实令我大为感动。

在那个年代里,小孩子能得到一本书是多么不容易的事。而又有多少人为了汲取知识的养分而苦苦渴慕。而在我们生活的现代,书店,网站遍布,各式各样的书籍随手可得,可又有多少人用心地去阅读?大的、小的书店、书城林立,在其中的人却寥寥无几。特别是中,小学生,他们一部分整日沉溺于网络,游戏之中,像阅读这样能让人精神愉悦的事却很少有人去做,这难道不是一种极大的讽刺?

鲁迅的童年充满欢乐,那是一种淳朴,自然的欢乐。而现代孩子们的欢乐却来自于网络游戏,以及一些本不是他们这个年纪该做的事,却乐在其中。我多想像鲁迅那样与大自然做朋友,与可爱的小虫们为邻,而不是整天在钢筋水泥间穿梭,可这个愿望什么时候才会实现呢?

这也正是我们再阅读《朝花夕拾》中应该有的反思,如此才会有进步。

鲁迅的书读后感600字篇4

人无非是生老病死。不过,看了《朝花夕拾》的《父亲的病》一文,我对“病”这个词有了更深的理解。

文章讲述了鲁迅的父亲生病时找名医为他治病,却被他治死的故事。鲁迅在文中用一句话解释:“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都治不好。”是的!这就是旧中国的生活!这种生活来自疾病,而中国人的精神这就是一种封建迷信和愚昧的病!这种疾病没有治愈方法。只有打破“建设封闭社会”的铁笼,才能重生。

虽然我父亲的病不是特别严重,但在这些所谓的“名医”眼里,都无所谓,毕竟害死了我父亲。其实名医都有自己的病。这种病不会害死人,但会让人的心慢慢坠落,变得凶恶不人道。所以,只有正直的人才是真正健康的。其实心里有偏见的人,不好的人都是有病的。

医治别人首先是医治自己,只有把自己的心灵先治好,然后才能医治别人。只有拥有健康的心态、没有偏见、开放的人,才能拥有真正的健康、真正的幸福和成功。

鲁迅的时代是一个迷信、恶毒、封闭的时代。闫夫人也在父亲快死的时候叫鲁迅大喊大叫,让父亲不能安宁。陈连河很珍贵,但没有能力。当他看到自己无法治愈时,他还说他需要调查任何不法行为,并表示这是他前世的问题。在这个混乱残酷的世界里,他的父亲在这些患有“心脏病”的人中间痛苦地去世了,这让鲁迅非常痛恨封建主义,痛恨心中的疾病,痛恨那些有名无实的无能之人。

疾病和心脏病在封建社会中一一表现出来。心脏的疾病比一切都更加残酷和无情。

医生能治病,但不能治心病,只有自己才能把心病去掉……

鲁迅的书读后感600字篇5

最近,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能够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这本书确实十分好看。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述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鲁迅的书读后感600字篇6

有时,快乐地死去也是一种解脱。

鲁迅的《朝花夕拾》中写到父亲病了,请了很多医生,开了很多奇奇怪怪的药方,但却无法挽回,所以鲁迅只有悲痛。在父亲最为痛苦,将要死去解脱时,鲁迅却把他对父亲的爱,寄托在希望父亲多活一会儿的痛苦之上。事后才发现,这些只不过是对父亲的折磨。

其实对于鲁迅父亲来说,早一点儿离开这个世界,可能走得比较安详,走得舒坦。

像这种情况,在现代也不少见。有人患了不治之症,却一直欺骗自己,化疗也许可以好,但最终的结果就是自己越来越瘦,病情越来越严重。与其这样,倒不如自己开开心心在家里度过余生,这总比呆在到处都是单调的白色的医院要好。

我的姥太患心脏病,她走的时候悄无声息,没有痛苦。安详的,静谧的,像一个睡着的善良婆婆,嘴角满是幸福。

我的爷爷患癌症,他走的时候瘦骨伶仃。他说,他半只脚都踏进阎王殿了,又被我爸喊了回来。我不敢说他走时有多痛苦,但我知道他化疗是痛苦的。其实我们永远都在骗自己:也许我们的亲人可以活得更久。

是生是死都不由人注定,也并不在一念之间。在濒死的时候,将死之人痛苦,他的亲人也痛苦。我们不能主宰我们的生与死,但我们可以主宰自己的想法,让自己“生”得快乐,“死”得安心。

世界上没有死神,没有老天爷,只有不变的自然规律。人们打破了自然,就等于打破了自己。据说继秦始皇之后的历代帝王以及王公贵族,都会对长生不老之药一片痴迷。但这个世界有谁真的做到长生不老?只有贪恋生活的人,才会产生如此荒谬的想法。

活着也许是为了寻找美好,而死去是为了保留美好。鲁迅对于生,对于死,对于不变的自然规律,有着独特的看法和不一样的态度。

鲁迅的书读后感600字篇7

星期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印象深刻,感想颇深!

该文的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在我看过的几篇鲁迅小说里,《孔乙己》是令我感触最深的。孔乙己是一个穷苦的读书人,他有些文化,可是又有些好喝懒做,因此生活越来越难过,有时不得不靠小偷小摸来过活,难免会被抓住而挨打。最后,他因为“自己发昏,偷到丁举人家”,被打断了腿,以致悲惨地死去……

我认为,孔乙己其实就是那个社会中比较善良的底层人的代表。一方面,他的遭遇让人深深地同情。他有文化,可是却过着那么苦难的日子,让粗鲁愚昧的“短衣帮”任意嘲笑,最后还被有钱有势的“丁举人”彻底消灭了。另一方面,他又让人觉得实在不争气。接受过教育,却因为好喝懒做而丢掉抄书的工作,最后竟沦为窃贼。

小说中的“丁举人”代表的是统治阶级,他们太过残忍,对于穷苦人没有一丝怜悯。而在穷人损害到他们的一丁点儿利益时,他们立刻就会毫不留情将其毁灭。还有那些让咸亨酒店“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的人们,在我看来就是社会中的绝大部分普通人,他们愚昧无知,把快乐建筑在比他们更加悲惨的人身上。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我推荐同学们有时间都看看鲁迅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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