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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读书心得体会篇1
读书是一件赏心悦目、怡情养性的乐事。德国哲学家尼采就曾把读书形象地誉为“散步在别人的知识与灵魂中”。因此,当今的青少年中学生中有许多喜欢读书,这是值得称道的,也是应该大力倡导的。但为什么有的读书受益匪浅,可有的人读了不少书,到头来却长进不大或一无所获呢?细细想来,我们会发现,后一类人步入了读书的误区。读书需静下心来、稳住、耐心,切勿急躁。同时读书前一定要有目标,还要拟定合理的计划,以便读中有的放矢,有序可进。笔者认为,眼下读书人必须具备以下几点:
1.有计划,有系统;有钻劲,勿急躁。读书不是为了增添谈资,不是装潢门面,而是为了充实自己,丰富自己的真才实学。因此,读书不能追踪流行。如:有些青少年中学生跟着书店广告走,看着刊物介绍读,流行什么,读什么。这是没有个性和主见的。应根据自己的特点,结合自己的身份和生活成长情况,有计划、有系统地读。这样,会获得扎实的,真正能受用一生的知识。读书要有钻劲,切勿急躁,要有华罗更先生所说的那种“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
2.读高质量,高档次的书。读书可以是一种消遣,是一种休闲,但更是武装自己的头脑。罗曼罗兰说过:“与其花许多时间和精力凿许多浅井,不如花同样的时间和精力去凿一口深井。”意思就是说读通俗浅层次的休闲书如同在凿一口没水的浅井,永远喝不到甘甜的清泉。因此,我们要把精力和时间花在读高质量、高档次的书籍上,从而汲取其精华。
3.读实质,读底蕴。书到用时方恨少。读是为了用,读书有一定的功利性。读书要注意书的整体脉络,内在底蕴和精神实质。不能只获得一些零碎知识,而要获得书的精髓,从而陶冶性情,培养气质。
现在,人们生活富裕了,家庭经济宽松了,学生的零花钱多了,很多青少年中学生喜欢买书、藏书、读书。再者,老师又专门给安排的有读报时间,于是学生也就越发地爱起读书了。尤其是购名著,读名著的现象掀起来了,这是很让人欣赏的。多读些名著,这对人生是极有益处的。因为名著是经过历史长河淘洗过而巍然独存的生活经典,是时间和空间筛选的结果,是文化的精华,真理的载体。它里面有真货,中学生可千万别错过,否则,将成为一生的遗憾。
如果我们能慢慢地啃名著,神定气稳地反复咀嚼,你就会惊奇地发现,文字同样是有声音的,有色彩的,有味道的,有生命的,有感情的,“白纸黑字”的背后蕴藏着一个极为丰富的世界。所以,阅读好书,阅读名著,不仅马上可以享用,而且一辈子受用。
4.养成随读随记的习惯。古人说:“读书要眼到、口到、心到、手到。”其中“手到”就是指写读书笔记。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日子一长,对读过的书便印象淡漠,甚至像没读过一样;或是虽有点印象,但只剩东鳞西片、只言片语,派不上用场,倍感“书到用时方恨少”,如此,有人便感慨,“读书没有用处。”其实,这正是因为我们把书读完了便丢开,没有做读书笔记的缘故。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啊!因此,同学们读书要养成随读随记得好习惯。
总之,中学生要热衷于读书,要读好书。除了读一些同龄人的习作,还要尽可能读一些艺术上远远高出自己的经典之作和一些有着丰富底蕴的名著刊物。因为,只有读那些高质量,高水平的精品,读传世之作,才能走向理性,走向成熟。要多读书,读好书,要耐心地读。读多了,读久了,便会不知不觉地进入到王国维所描述的读书治学的三境界:“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人生读书心得体会篇2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尔卡蒂奥。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人生读书心得体会篇3
读完路遥的《人生》,有几个小感触,虽然我的阅历有限,但是这其中的道理似乎也明白!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那么几步,个性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口的,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无论哪一个,走错一步,能够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能够影响一生。就像《人生》中的高加林一样,其实所有的路都是他自己选取的。
人们常说,浮的高,跌得重。无论到了什么时候,做人的根本不能丢……
再有,最重要的一点:人似乎总在追求着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对于得到的,或多或少就缺少了那么一点点价值。其实,真的不是这样的,当你疯狂的追寻着更加新奇,更加具有诱惑力的物品,突然间失去它时,或者再也不属于你时,你才会猛然警醒,这样东西早已融入你的血液……高加林失去了他的‘金子’,一辈子再也不会有了……纵然他疼得撕心裂肺……
说得再俗一点,我觉得人生就像打麻将,不管手里的这副牌是好是坏,亦或是不留神发错一张牌,你都得按照排场的规矩认认真真的玩下去,不能随便就把牌一推,说,不玩了!
所以,我们都要好好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利用这一切去创造我们魅力四射的人生吧!祝福,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
人生读书心得体会篇4
偶然间,翻开路遥的《人生》,被一行行淳朴的文字所吸引。在书的封面有这样一句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从主人公高加林的一生经历,我看到了他的跌宕起伏与无奈。从教师到农民角色的转换,使他难以面对现实,痛不欲生,而在这期间,她却收获了一份最纯真而美好的爱情,陪伴他度过最低谷的时期。而没过多久,这个农民走进了城市,由于信念的不坚定,使他放弃了单纯善良的农村姑娘,选择了高中同学黄亚平。谁又能想到,命运又一次捉弄了他,使他重返农村。他的一生,在得到中失去,在失去后得到而又失去,正如小说中路遥所说:“生活啊,有时候让梦想变成现实,有时候又让现实变成梦想。”
什么是人生呢?我认为人生就是在你这一生中面对的种种选择,以及作出选择之后,所付出的代价以及所承担的后果,选择或对或错,后果或成功或失败,但这都无可厚非,因为都是自己的选择,也正是在种种选择中,才有了感悟人生,收获经验的机会。
谁也没有预知未来的能力,我们能做的唯有珍惜眼前,活在当下,知足,方能长乐。愿我们在作出选择时能不忘初心、满怀理性与道德。也希望在多年之后回望自己的人生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愿老去之后,有一个嘴角上扬的青春。
人生读书心得体会篇5
看了好多天,才把这中篇小说看完,看的过程很漫长。
这中间自己也随着主人公跌荡起浮的人生经历而走入了他们的生活,我似乎就在他们身边,看着他,她和他们的喜怒哀乐,我已经进入了角色,和他们密不可分了。看来当初我真应该报考电影学院啊,那里比较适合感情丰富的人,哈哈。
跑题儿了,在说回来,当初‘路遥’写完[人生]后,大获全胜,得来了很高的荣誉,但[人生]里的主人公‘高加林’,却备受争议,因为他的背叛,因为他的浮躁,因为他那太理想化了的理想。
但我不那样想,就拿他背叛‘巧珍’去和他的同学‘黄亚玲’谈恋爱这件事来说,我觉得以‘高加林’当时的身份,当时的思想,当时的经历来分析他的所作所为并不过分,都可以理解,而不能因为这个就去批判他,他的本质是善良的正直的,而且他也确实爱着‘巧珍’,但在那时他必须选择他的同学才有可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从情感上我们虽然接受不了,但理智上我们应该宽容地去理解他,理解他做为一个好不容易才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有着出色才华的年轻人的思想,理解他的浮躁,理解他的虚荣。
如果中间没有那一段被告发后,停职发回农村的经历,也许他真就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可命运偏偏会捉弄人,应验了那句老话你爬得越高,就跌得越重。
全书的结尾也是有争议的,有的人说为什么要让这么有才华的年轻人回到农村那,但作者说了,不是他要他回去的,而是主人公自己的命运走到这一步的。如果没有这个‘回去’,那他这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土地’对他意味着什么,家乡对他意味着什么,‘巧珍’对他意味着什么了。这‘回去’等于是一个教训。但回归土地并不是他人生的结局,他还可以再出去的呀,但以后再出去,可和以前不一样了,这也是一个成长的过程啊。
所以‘高加林’在结尾跪在地上,抓着黄土,大喊一声;‘我的亲人啊’也就可以让人理解了。
那时,路遥写完这篇小说是1988年,离现在已经20年了,那时的路遥就能那样的现代,就已经在尝试写一个开放式的结尾了,真是叫人佩服佩服啊,他能在文坛独树一帜,自有他的魅力啊。
人生读书心得体会篇6
简单的故事,明朗的线索,所谓的跌宕,名著《人生》即是如此。剥掉它华丽的外壳,呈现于人前的只有一个裸露的,懦弱的高加林,起码我是这样认为,就是我唯一的收获,不得不承认高加林能干,正直,热血,但这丝毫都无法掩饰他是人生指尖懦弱的颤栗者的事实。他懦弱,并不是指他行为上的逃避,而是指他面对抉择的犹豫,软弱。正是由于他的懦弱,他躯壳表面浮夸的热血被一点点的吞噬,甚至于埋葬了他的爱情与事业,最终成为一具被懦弱之丝牵引着的人生木偶。或许你会说这是时代结出的悲哀之果,但作为幕布的时代何以能够左右真正的演员呢?时代只是客观存在的背景,是高加林自己在一次次懦弱的挣扎中抽干自己的热血,染红了时代,染红了那黑色的幕布。红与黑的交织正是那悲哀的'极致色彩。
与腥红的真实的血液相对的无色的精神的血液了,你尽可以用它衡量一个人受过多少良心的谴责,它就是道德的沙漏,只是再没有翻转的机会,高加林就是在懦弱的愚弄下流尽了它最后一滴精神血液。他的血为巧珍而流,为年迈的父母而流,为朴实的村民而流,甚至为他的家乡高家村而流,他辜负了所有,伤害了所有,高加林越是被包容,他越是血流不止,他们越是给予高加林一颗火热的心,高加林的热血越是加快流逝。他必须为自己内心的懦弱付出应有的代价。于是沾染了精神血液的幕布有了自己的意识形态,那是一张张黑色的,嘲弄的笑脸,嘲笑高加林的懦弱。
卷罗斯著名尼耶斯夫彼斯基认为:人生就是在上地眨眼的刹那,倾尽自己所有的血液,在幕布上留下属于自己的一丝色彩,哪怕只是悲哀。
人生读书心得体会篇7
?人生》这本小说以高中毕业生高加林为主线,描述了他回到土地,离开土地又回到土地的过程。在此期间他与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发生了情感纠葛,使得小说资料更加跌宕起伏。
在我看来,高加林身上体现了自强不息,敢于向命运挑战的品质,他热爱生活,有着远大的梦想和抱负,关心社会问题,能够融入时代变迁之中。但他却不能认清现实与梦想之间的差距,使得他在人生路上尝尽酸甜苦辣。人生或许就是这样充满着变迁,当高加林拒绝了刘巧珍,和黄亚萍开始了短暂的幸福生活,当高加林被人举报他进城背后的故事,当高加林重新回到农村感受到家乡人的淳朴。他最终认清了现实,他最终褪去了骄傲。
贯穿整部小说,我虽然喜欢高加林有梦想,有追求的性格,但他却不能坚守本心,在名利与金钱面前放弃爱他的.人。相比高加林,刘巧珍的坚强豁达,勤劳贤惠,通情达理,对高加林矢志不渝的关怀不禁让人感叹,即便最终刘巧珍嫁作他人妇,而她身上体现的完美品质却让人难忘。
人生或许就是从得到中失去,从失去中得到。正如小说中所说:“生活,有时让梦想变成现实,有时候让现实变成梦想”,所以要想在社会中立足,必须分清现实与梦想的差距,不必患得患失,做最好的自我就能够了。除此之外,人生中充满了选择,所以我们要坚定信念,不被外界环境所动摇。正如小说中顺德爷爷所说的:“娃娃,你不要灰心,一个男子汉不怕摔跤,就怕跌倒后爬不起来了,那就变成死狗了……”
人生犹如一条小路,有时蜿蜒有时平坦,可是路再难行我们也要坚定地走下去。人生没有十全十美,样样顺心,我们活着,经历着,坚持着,谁也无法预知以后会发生什么,会经历什么,我们要用豁达的胸襟经历人生,宽广的胸怀去生活,而不是怨天尤人,这样才能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
路漫漫其修远兮对于我们即将踏入社会的人来说,前路漫漫,考验和诱惑随处存在,如何选择会变得极其重要。可是我们不必惊慌,只要我们有“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勇气和意志,即便不成功,也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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